事项编码
GJ-SP-2021
事项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事项分类
行政职权(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
事项类型I
即办件■ 承诺件□ 报批件□
事项类型II
新办■ 变更□ 注销□ 年审(检)□其他□
特别程序
现场踏勘■ 专家论证□ 集体讨论 □听证 □其他□
办理主体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
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办理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科
办理地点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
行使依据
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第四十七条第一款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受理条件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在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办理的项目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份
2.施工合同备案表----------------------------3份
3.外地企业单项工程登记备案证明--------------1份。
办理程序
高新区管委会建设管理局行政审批科受理-审核-局领导批准-发放审批结果
法定期限
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否
收费明细
序号
收费名称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1
发具证照
证照(批文)名称
文档来源于鹿先生(www.lu-x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