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父母将不想抚养2岁弟弟的22岁女儿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其父母胜诉,引发网友热议。
据报道,这对夫妇目前靠低保生活。生完二胎后,由于身体和经济条件,无法抚养孩子,所以希望22岁的女儿抚养。但女儿对此表示强烈反对,夫妇俩以此为由将自己的女儿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父母胜诉,大女儿不得不把弟弟当妹妹抚养。
律师说:根据我国婚姻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兄弟姐妹对弟妹承担扶养义务有三个条件:(1)兄弟姐妹必须有能力负担,如果自己生活难以维持,或者只能保障基本需求,那么对弟妹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2)父母双亡或者无力抚养的,兄弟姐妹没有抚养弟弟妹妹的法律义务;(3)哥哥姐姐还没成年。如果我弟弟妹妹已经到了18岁,即使不能养活自己,我弟弟妹妹也没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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