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封丘县曹刚乡纪清和村举报村支书腐败。2009年7月2日晚,村民张浩锋遭到村支书之子徐振军的报复;10天后,7月19日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氏家族。双方在医院发生冲突后,徐振军被砍死。
▲当年事件发生的张家场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法院均认为张浩锋父子故意杀人不构成正当防卫,最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张浩锋的父亲、儿子和他们的亲戚坚持认为这种行为是正当防卫,并为此抱怨了11年。2019年3月,的妻子常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重审。
2020年11月10日,河南省检察院发出《刑事上诉复核通知书》,称徐振军在事发前17天聚集他人闯入张家,事发当晚徐振军再次闯入张家,显然是错触发案。但是,“仅仅根据徐振军上次明显过错的经历,不能直接确定他这次一定是暴力犯罪”。
河南省检察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没有明显不当处理。“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法院决定不予抗诉。”
村党委书记的儿子此前曾对记者进行报复,晚上被“反杀”。2009年7月2日,封丘县纪清和村9名村民前往封丘县市纪委,共同举报村支书徐红珍腐败案;那天晚上,徐红珍的儿子许振军带领许多人到村里对参与报道的村民进行攻击和报复。举报者之一的妻子常受伤住院。
▲常,2009年7月4日受伤
张的家人报案后,乡派出所得到处理,但没有找到徐振军。当时徐振军的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显示,徐振军7月2日出差,不在单位;纪清和村委会也表示,徐振军不在家。
17天后,2009年7月19日晚,许振军再次闯入张氏家族。在现场,村民们目睹了五六个人用跺门、爬墙的方式强行闯入张家一家,然后在院子里发生了打斗。
▲很多目击者看到这里有几个人踩着张家门,有人翻墙进去
许振军的同伴说,当天晚上21点左右,许振军和李谋强、赵文杰一起开车到张浩锋家附近时,许振军独自下了车,走到张浩锋家门口,大喊一声,使劲砸张浩锋家的门。
根据档案资料,在对方还在跺门的时候,张嘉仁已经报警了。“许振军去我家杀人了。加油!”根据当时曹刚乡派出所民警的描述,当晚9点20分,派出所接到了张浩锋女儿的电话。
▲张家门被闯入者破坏的痕迹
张浩锋的儿子,22岁的张海滨说,“上次在我家捣乱的人又来了。我下楼,看见父亲和妹妹,问我有没有报警;我爸举报了,我让我姐举报了好几次,但是门总是被他们砸碎。”
许真君闯入庭院后,双方发生冲突,许真君因被砍死失血过多而死。
父子俩提前武装准备并不构成正当防卫。除了双方,没人看到那天晚上医院里的打斗。虽然张家附近的纪清和村有很多村民在围观,但是没有人站出来看他们。
已经去世的许振军,不能再说话了。在红星记者获得的文件中,张浩锋和他的儿子讲述了医院里发生的事情。
张海滨说,他从二楼卧室下来后,让他21岁的妹妹报警,藏在屋里;父子俩站在院子里,每人拿着一根棍子,“等警察来”。他说,上次挨打有“教训”,没人敢去大门口,“怕受伤”。不知道这次来了多少人。”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还说,张海滨、张浩锋听到声音后,从屋里来到医院,关了医院的灯,每人拿着棍子站在医院里;许振军进医院后,双方发生了打斗。张海滨用尖刀砍伤并捆绑了徐振军。张浩锋用镰刀抓住徐振军的上半身,造成徐振军多处受伤。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不承认张浩锋父子构成正当防卫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等候在车内的李某强在听到搏斗声后,手持砍刀,赵文杰也冲到了张家门口。张海滨和李某强用刀互相砍伤。
根据文件内容,几名目击村民在证词中称,张海滨是在徐振军等五六人闯入张家后不久逃出医院的,几个人追出了医院。没有人看到“李某某和赵文杰到达张家门口”。
在审判阶段,父子俩认为面对五六个暴徒的暴力袭击,他们奋起反抗,这是一种本能的自卫行为。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河南省高级法院不承认正当防卫。原因是张浩锋父子准备先持兵器,徐振军措手不及被砍。
▲事发后,张海滨去诊所包扎伤口
张浩锋和他的儿子被判死缓后,他们坚持上诉。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驳回上诉通知书》,称“此案是由张浩锋举报徐振军之父徐红珍贪污受贿引发的。关于张浩锋的报告,当地纪委尚未做出明确结论。事发前不久,许振军带人进入张家,殴打常,造成轻伤。事发当晚,许振军再次破门而入,案情明显有错。”
与此同时,最高法认为,当许振军砰的一声关上门时,张浩锋和他的儿子用棍子藏在医院里,许振军破门而入后,他们立即遭到殴打。此时,徐振军并没有对他们造成非法侵害,他们侵入的目的也不清楚。因此,他们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所需的时间条件;之后,他们用镰刀和尖刀袭击了徐振军,最终导致了徐振军的死亡。他们有明显的攻击和报复意图,但没有防卫意图,因此不能被视为正当防卫。
受害者的闯入显然是不恰当的,但并不一定是被谋杀的。2019年3月27日,的妻子常不服父子故意杀人罪的判决,以父子防卫过当为由,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此案移交河南省人民检察院重审。
2020年11月10日,河南省检察院发出《刑事上诉复核通知书》,称经医院复核认定的事实与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一致。
▲河南省检查《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相关内容
河南省报道称,经过调查,此案是由张浩锋举报徐振军之父徐红珍贪污受贿引发的。虽然当地纪委没有明确结论,但是公民依法举报的行为本身是受法律保护的。2009年7月2日晚,许振军闯入他人家中,打伤常,这是本案不争的事实;2009年7月19日晚,徐振军再次闯入张浩锋家中,显然是错误触发了此案。
河南省监察厅也表示,张家门有明显的外力破坏痕迹,但2009年7月2日晚徐振军第一次破门而入时,大门已经变形。所以不能从2009年7月19日区分闸门损坏的客观情况。外力攻击的程度;其次,目击者许报告说,有四五个人用木棍敲门,这显然与他的第二份证词相矛盾,也与他的第三份证词关于有人刮墙开门的说法不一致。该事件的故事是不合理的。
河南省检察院认为,徐振军是本案中唯一遭受严重创伤的人。从现场环境、实力对比、受伤人员、受伤分布、受伤程度、所持工具等因素可以合理推断,没有其他人参与拦网或打斗的迹象,可以排除许振军的同伴李某强等第三人参与早期打斗的合理怀疑。
▲《刑事上诉审查通知书》相关内容
“虽然张浩锋辩称自己是被对方撞倒的,而且张海滨的供词也证实了这一点,但两人都没有近距离地看到许真君手里有什么东西。”河南省检察院认为,没有证据证实徐震首先准备木棍,持枪进入医院。
河南省检察院在《刑事上诉审查通知书》中称,当晚见到许振军的人证明,许振军在晚会上并没有说什么打架斗殴的事情,仅根据许振军上一次明显失误的经历,无法直接判定许振军这次一定是暴力犯罪。
河南省报道,张浩锋父子听到门外的声音,提前准备好木棍等工具,拔了灯,在院子里等着。徐振军单枪匹马进入后,双方大打出手,张浩锋父子明显好斗,行为有一定的主动性。
▲《刑事上诉审查通知书》相关内容
“徐振军再次入室的行为明显不当,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张氏家族的正常生活与安宁生活,但对这种入室行为的攻击性、破坏性和紧迫性有所怀疑。这时,许振军赤手空拳空,一人进了医院。闯入医院的目的没有得到明确体现,也不能确定他是否再次有预谋地聚集他人进行有准备的严重暴力。”河南省报告称,一审法院在量刑时依法考虑了宽大处理。
河南省检察院认为,原审人民法院认定的主要事实清楚,证据真实、充分,没有明显不当处理。“本案不符合抗诉条件,法院决定不予抗诉。”
▲“刑事上诉复核通知书”
河南省检察院表示希望的妻子常能够理性客观地看待上诉结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张浩锋父子的教育改革工作,争取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和家庭。
11月13日,常告诉红星记者,他将继续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红星记者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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