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养狗官制度研究
李超
作者简介:,男,博物馆馆长,秦汉史专业。文章原刊:《农业考古》,2017年第1期。
摘要:
通过结合传世史料和出土的泥印、竹简等。,秦汉时期官方养狗情况逐渐明朗。中央以少府为首,钩盾和园林管理构成养狗的内外马厩,下属官员配合;地方政府以县长(首席)为首,以各级仓库管理为主要任务,下属官员。秦汉时期,中央和地方的养犬机构共同构成了官方的养犬制度。文中新出土的泥印、狡人泥印、狗印、狗厨印等。,都是为了还原秦汉养狗官制度的本来面目而进行的解读。
驯养动物在中国历史很早,人类与“六畜”的接触构成了农业社会的生命形式之一。所谓“六畜”,就是家庭饲养的六种动物。《李周天官竹载》:“我共有六兽六鸟,辨其名物。”贾“共有六种动物,马、牛、羊、豺、狗和鸡”[1](卷7 P257)六种动物与人类生活息息相关,不仅是祭祀所必需,也是家族财富的象征。“六畜”之一的“狗”,与“狗”同名,《说文解字》:“狗有郡蹄。象形字,孔子说:视狗如画。狗归狗。”“狗,子曰:狗,叩,叩,吠以养,而吟自犬。”[2](第10卷P203)狗有多个名字。《二丫竹书》:“狗生三个,不好意思;第二,老师;一,咦。没用的,狗。长喙,倔强。短喙。绝对厉害。狗也一样。.....解释一下兽注:‘猪往往生很多孩子,不要叫他们少数的名字。’狗也有很多孩子,这不是少数的名字。[3](卷10 P594-595)因为狗的孩子多,所以名字也不一样。狗和狗只是名字不同。秦汉史料中狗与狗并存。本文讨论狗被称为狗。
1.秦汉时期狗的功能认知
古人对狗的功能的认知有很多史料可考,梳理划分如下:
杀城四门狗以抗恶。
《秦本纪史记》:“(秦德公)二年初降,狗主诡计”。光绪说:“纪年之初,庙会和狗城也是四门。”张守杰的正义:‘吃醋,毒邪伤人。所以,狗要克制。.....桓、稗子、狗和动物。与狗张家在郭思门,稗子热毒。[4](卷5 P184)光绪,张守杰等。想不到当秦开始设伏,向土地神献祭,并在四城的城门中杀狗以抵御邪气的热量和毒素时,它们竟然能够赶走邪气。在这方面,《依桐海关》记录得更详细。《风俗》中的“一义四门杀狗”:风俗说:‘狗不要客主,善守御前,故有四门造贼。“我要按下:《月令》:“九门,以毕春。“十个城市有两个门。东方三门,愤怒之门。我不想让死人活在生门口,所以我只在九个门口杀狗杀狗。.....今天人们以血为传送门杀死白狗。正月,白狗血除不祥,法取于此。”【5】(第8卷P377-378)在传送门上涂上狗血,不祥之事就可以停止了,类似后世守门人的作用,也是用狗抗恶的作用。除了狗血,狗屎也被赋予了独特的角色。《韩非子·内楚辞》曰:“燕人之妻与士暧昧,夫自外来,士自在,夫曰:‘是谁?’他妻子说,‘没有客人。’左右问,从左到右说“没事”,比如咬一口。他老婆说,‘很容易混淆。因为洗澡是针对狗的。[6](第10卷P245)颜的妻子以丈夫的“易混淆”为借口,往自己身上喷屎。还有《睡虎地秦墓竹简·一种日本书札记》:“一种日本书:人不需要(不),所以不能去鬼庙(等它的宫殿)。是祖□你,用狗箭扔,别来。”[7](P214)被鬼缠着可以去除不祥的屎。
守卫门户,参与狩猎,也吃。
《礼记·邵毅》:“狗主政,看门狗、野狗拒之,问狗名。”[8](卷35 P939)看门狗是看门狗,野狗是野狗。《丫丫》卷五:“狗有三种,一种是野狗,两种是吠犬,三种是吃狗。今天狗吃了,也是牛。”[9](卷五P123-124)田犬同《礼记》。犬吠,即引起主人注意的犬吠,与世界上的看门狗是一样的。吃狗,就是吃肉狗。守卫入口。《韩非子外储论,右上》:“宋朝人酒喝多了,提拔到甚平,很想见客,因为酒很美,县旗很高,不卖就酸。责备他,他问杨千,他知道,和钱说:“你的狗很凶吗?”他说:‘狗凶,酒为什么不卖?他说,‘人们害怕。或者让一个心甘情愿的孩子拎着钱去锅瓮,但是狗会去舔,所以这酒是酸的,不卖。”[6](卷十三P322)宋人有好酒,挂旗,但难卖以致酒酸。求长辈指点,才知道看门狗凶,大家都不敢去。凶猛的看门狗使得好酒难以销售。参加狩猎。”《韩曙小和传》说:‘你知道怎么打猎吗?’说:‘知道吧。’你知道猎狗吗?说:‘知道吧。它说,‘当丈夫打猎时,追逐和杀死动物的人也是狗,给动物下达指令的人也是人。今天,你可以用耳朵走路,你的狗也可以。就小何而言,他纵向指示,立功者也是。”[10](卷39 P2008)高祖刘邦是开国功臣,大家都自觉做出了巨大贡献。刘邦以猎狗为例,大家都明白功劳大小,从而心平气和,说明猎狗的功能被人们接受了。食用狗肉的固定化。”《淮南子·修武训》:“楚人有烹猴,谓其左邻右舍,以为狗也是汤,但愿。”[11](卷19 P215)楚人煮猴子,取名狗汤,让邻居吃。可见,吃狗肉已经成为一种生活习俗,吃猴子是禁忌。楚人故意勾引他们当狗汤让大家吃猴肉,邻居自然没有怀疑。
为联盟流血。
《史记·平原君列传》:“毛遂论楚王曰:‘取鸡犬马之血。’.....楚王跪下说:“国王一定要跟血走,下一个就是我的王,下一个就是我的王。”因此,他决定跟随寺庙。毛遂左手捧一盘血,右手招十九人,曰:“公相与血在堂下。所谓因人而做事的人也。”[4](第76卷第2367-2368页)毛遂和平原君赵胜到楚国去,同楚王谈联合抗秦的事。楚王屈服于这种情况,然后就有了血淋淋的东西喝狗和马的血。
皇帝娱乐他的心。
《韩非子·八奸》:“什么叫养瘟?他说,‘一个男人是美丽的宫池的主人,他擅长装饰他孩子的狗和马来娱乐他的心。这个人也是灾难的主人。那些做大臣的,尽自己最大的努力美化宫池,重新布施,聚在一起装饰孩子的狗和马,娱乐主人迷惑心灵,随心所欲,同时培养自己的兴趣,这叫养祸。”[6](卷二P54)犬马惑人心,对治国极为不利。”《三福黄图校证》:“还有,在《渭水水经注》下,有桂宫的走狗。《艺文集》六十二卷引《三辅故事》,桂宫有走狗。《长安志》引三福故事,与此文相似。不过明光殿下有走狗台,长乐宫也有走狗台,不过还有一个。”[12](卷二P45-46)《三府黄图》:“狗宫,在上林苑,在长安城西28里。《韩曙》:江充召见狗宫。”[12](卷三P69-70)在宫中设立“走狗台”,以狗命名宫中,可见皇帝对狗的重视。
以上列举并不包括秦汉时期对狗的全部认知,仅说明狗的用途和作用。
二、中央养狗官考
秦汉时期官方养狗包括中央和地方。由于管理机构和官方制度的不同,考证应该分为中央和地方养狗两大类。
《战国策》:“臣窃之计,府库积之,犬马于厩外,美人满陈。”[13](卷11 P230)根据“犬马的外部马厩”,犬马填在“外部马厩”内。讨论之前,先分析一下马厩。《说文解字》:“马棚,马宅。”[2](卷九P192)及《释名》:“厩,葛也。哎,聚一聚,牛马在哪里聚一聚。”【14】(第5卷P307)马厩是仅指马厩还是指马和牛聚集的地方?据《说文解字》记载,马厩只指马,似乎从未听说过牛厩。睡虎地秦墓有一条简牍马厩法:“其大厩、中厩、宫厩、马和牛(也),以其筋、皮、角及其贾(价)钱效率,其民欲其官。”[7](P24)本文是马厩养马养牛的对策,明确了马养牛分大厩、中厩、宫厩三种。结合上述“犬马住厩外”,狗也养在厩外,《说文解字》的说法明显有失偏颇。
以“外部马厩”之名,必有相应的“内部马厩”。从字面意思上看,“内厩”与皇帝出行有关,机构包括太铺、少府。特别是太仆从,《韩曙关白共青表》:“太仆从,秦观,有二主。官有三令,即大马厩、未央、马葭,各带五个镣铐。”【10】(第19卷第729页)从官臣表来看,掌管臣子的马厩是专门为皇帝出行而设计的,应该是“内马厩”。元初二年(前47年),汉元帝说:“把圣旨拿到黄门,占狗占马……”[10](卷9 P281)这里的狗和马不仅有实用功能,还有娱乐功能。从官臣名单来看,黄门归少府,成玉归太仆从,但犬马归属不明,但可以明确,犬马影响了皇帝的日常生活,应该属于相应的马厩。继续沿着这个思路走下去,太铺控制下的马厩只养马,没有狗,皇帝也没有娱乐功能。因此,太浦所持有的马厩应排除在犬马之外。接下来,调查少府。“少府,秦关,掌山海关税,以赐共养,有六成。官员包括尚书、杰夫、太医、太官、堂官、道官...林中十池狱,黄门、钩盾、、禹府、永祥、内者、浣者七官,令程。颜师古注:‘钩盾主要在园子附近。’[10](卷19,P731-732)少府与皇帝生活有关,属于官钩、盾、主、近园。《后汉书百官志》:“钩盾指挥一人,六百石。这张纸条上写着:官员。给泳池花园附近的地方编码。”[15](第26号P3595)两条记载中,有“近园”的语言。如果钩盾的主管靠近花园或者类似于花园,那么钩盾负责的地方和花园是不一样的。根据以上分析,狗有娱乐皇帝心的功能,属于少府。和其他机构一样,狗直接为皇帝提供日常生活服务。据《汉书·关白公卿表》:“水衡,武帝立于第二年初,手捧,与五成。官员包括上林、全输、御耻、禁圃、编纂、管仲、技能、六厩、守铜和九官。”[10](卷19,P735)水恒队长成立前(前115年),上林苑在少府手下上林世池监管。上林十号池主管主管上林花园,与钩盾同级,进一步明确了钩盾和花园的区别。不用说,花园里有狗和马。综上所述:待拦的犬、马属于内部马厩,掌管宫殿的犬、马是“近园之主”的钩盾。“晋”中的“晋”字含义明确,不是距离,而是类似于的作用。钩盾头部与园林相似的区域为宫园头部,无疑是一个马厩,本质上是一个“内马厩”。太仆街只提供骑马,没有娱乐功能,可以称之为“官厩”。“外厩”应该是牲畜众多的园林的总称,如上林苑。
因为秦汉时期的院落很多,不能一一讨论。以范围最大、功能最全的上林苑为例讨论官员,其他院落都可以清楚。“内稳”由钩盾管理,属于少府。养狗机构如何运作,需要进一步探讨。秦汉时期的内外马厩管理机构可以从秦简和秦泥印中找到线索。《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问答》:“(什么)能叫‘宫奸’或‘洋奸’吗?王狗都是(也)。”[7](P138)聪明是秦王掌管狗的官职。聪明分为“宫内聪明”和“宫外聪明”,说明狗可以分为宫内和宫外。结合以上内外厩分类,“宫小聪明”和“外小聪明”对应内外厩,所以宫小聪明比较少。《三福黄图》:“旧器曰:‘上林有令,有令,兽记其名。’还有上林的御狱,处理园内动物和故宫博物院事务,属于水平衡。此外,上林花园还有六个水池、市政厅、宫殿、鱼梯田、狗梯田和动物圈。[12](P86卷四)根据以上所述,水恒杜威成立前,上林苑由少府的“上林十池监”管辖,这是先秦少府的管理范围。武帝丁原两年(115年前)后,由于不断深化分离,上林苑由水衡杜威管理,上林岭和杜威掌管上林苑。
对应秦简中的狡人,有“狡人印”[16](P54)、“犹狗”[17]、“狡人必狗”[18]、“狡人印”并未指明“宫狡人”或“外狡人”,故不能归为内厩或外厩,秦简中有“凡为王者,狗也”之说,即统一前称之。狡猾之人是秦始皇之前掌管王犬的机构,属于少府。狡猾之下,还有其他具体的负责人员。“狡猾的人会牵狗”,“将军会帅”[2](P67),总司令管理王狗,这是狡猾的人下的具体管理组织。《汉官六种,汉旧文书补卷》:“省内有商五家,即商氏、商关、商邑、张尚、商Xi。”[19](P92),省为宫,是负责皇帝衣食住行的专门机构。这里还有狗,显然不属于五商。但是,吴尚出现在汉朝,是秦制遗留下来的吗?8-461号,《李冶秦简校勘记》:“王犬为帝犬”[20](P157)。秦始皇统一后,对许多官职进行了改革,秦国的制度在全国得到普及和发扬。这个系统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改变了原来的名字。以上是一个例子。把国王换成皇帝,很可能会同时改变统一管理国王的狗的名字。“商、商爷”适合统一时期的称谓。如果是,“商狗”可能是阿沁统一后的东西,“石村”的官方是它的前身。
“狗厨印”解释(图1)。赵先生的《古代官印一批介绍》首次披露了“狗厨印”:“关于‘狗厨’的名称,众说纷纭。有人说是专管屠狗的官员;另一种说法是,在一个大政府里,有一个专门玩狗戏的团体时,这个印章就是负责狗戏的厨师的印章。这种印章的篆刻风格与彭城印章的风格和西汉篆刻的特点非常相似。所以我们认为是西汉早期遗物。”[21]罗先生的《秦、汉、魏、晋、南北朝公章集》引《农沟厨印》[22](),这为秦第一次定下了时间。陈至先生曾解释说:“杨德义是庶人人,是一名狗监。直按:狗的嫌疑属于上林岭,《史记·李延年列传》给了狗,也叫在狗的监狱里。在中印文字标志的第3页和第15页,有一个“造狗厨房印章”。狗监有厨房,可以推断狗监的组织规模相当大。”[23](P311-312)由于陈至先生从未见过大量秦泥印的出版,对秦印的文字和形制了解相对较少,所以将此印定名为汉代。王仁聪先生和叶奇峰先生认为:“此印章中“领狗”二字应指犬监所名称。厨房,是指厨师长、...这个印章的厨房是狗监的官方。这是用印刷的,字体,特别是‘阴’字的写法。最后一笔不与前一笔平齐,而是将笔画向下拖到中间位置,这是秦音的特点,可以设定为秦音。”[24](P2)根据秦时女性线条和细笔法的特点,笔者赞同罗、、王人聪的观点。
《战国策》:“天下人聚于赵,欲攻秦。秦对侯曰:“不可忧,请令废之。在秦国天下的人没有冤屈,但是遇到攻击秦国的人都想发财致富。当国王看到国王的狗时,说谎的人说谎,站起来的人站起来,而他走着,但停下来的人不战斗。”[13](卷5 P116)秦汉时期狗多。可以合理解释为为犬类服务设置官职,但为屠宰犬类设置官职,与皇帝饮食管理少府下的“太官、堂官、道官”等机构相冲突。另外,狗戏团的存在是未知的。如果有,那就不可能通过为团里负责打狗的人设置大厨来明确设置官职的意义,相比之下很多皇帝的狗的管理都是设置大厨。印度词“侬”,据《说文解字》:“侬,弹。”[2](卷三P59)王惠先生说:“‘得虎’如‘得狗’,意谓秦王爱虎。”[25]陈治国先生还认为:“现在,我们一般把‘农’字理解为一种娱乐和消遣,更为随意,是为了个人利益而进行的。如果这个意思出现在在职官员的命名词中,是很不合适的,但如果把‘农’解释为‘惜’和‘惜’,就合适多了。”[26]徐深的解释可以从《汉昭帝史》中得到印证:“霁海,耕于钩盾。应劭注:‘皇帝九岁时,无法培养皇帝的民族,钩盾。这位官员与农业部关系密切,所以尝试农业是开玩笑的。陈君曰:“西京故事,使未央宫田。”颜师古注:‘农天是宴饮之地,皇帝戏弄其耳。'不是因为赵帝年轻,才起这个名字'[10](第7卷P219)韩年轻,所以他在农耕方面做了一个手势,以示皇帝重视农耕,为世界树立了榜样。种田是皇帝可以饱餐一顿,自得其乐的地方。《后汉书·灵帝纪》:“再得一条西园狗,冠圣贤,带一条。”[15](第8卷P346)东汉凌皇帝荒唐。他在宫殿里建了一个集市,给狗戴上了进贤的王冠。这样玩可以说是养狗的真实写照。还有《后汉书·五行志》:“西平,省冠狗,以为笑之乐。有一只狗站出来,走进司徒府门。看到它并不奇怪。注:《元·松山书》说:“太平四年,我也在西园养狗配人。”[15](第103卷P3272-3273)给狗戴皇冠,不是作为宝物,而是作为笑料,是荒谬的。所以,和狗玩就是和狗玩。作者对“做狗厨戳”的解释是,做狗厨就是做狗的饮食供玩,作为官员,他负责狗的饮食供皇帝娱乐。这样才能合理解决宫廷养狗的管理问题,符合为皇帝娱乐服务的特殊组织。这个解释可以通过汉代设立“狗牢”来证明。陈至先生把“狗厨印”归功于上林岭。从汉官的角度来看,既然有狡猾之人,秦时狡猾之人从事狗、狗等专门机构,狗厨印只负责狗的饮食,所以应该是狡猾之人的下属机构。狗监最早出现在汉武帝时期,能否推进到秦朝还不确定。但就功能而言,狗监和上全是冲突的,所以笔者认为让狗厨做上全的下属比较合适。这个判断会有一点疑问。官职都叫狗。为什么单独叫它们“狗”?秦简中,狗和狗是交替使用的,下面举例说明。
随着秦代中央养犬管理机构的明确,汉代以后,内养犬和外养犬的主管部门逐渐明确。根据上面引用的“三黄府图”,上林岭和上林尾掌管上林园,还有上林园皇家监狱,掌管园内的动物和宫殿,属于水衡杜威。《汉成帝史》:“秋天,风俗泛滥。七月,少女陈,拈弓闻大水,径入衡城门,撞门,至未央宫钩盾。”[10](卷10 ○P306)钩盾在宫内,有农田,说明管辖面积较大,与上述推测钩盾属于马厩一致。水恒杜威建立之前,养犬制度属于少府,外厩属于上林十里监,内厩属于钩盾。钩子盾下还有官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久居之后,僧杨德义为狗监,侍候之。”【4】(卷117 P3002)狗监是宫廷中管理皇帝的狗取乐的机构,由宫下的钩盾管辖。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设置了一个叫水恒的新队长,将少府下负责内厩和外厩的官员分开,进一步加强了园林的娱乐功能,不影响各官职的设置和相互关系。作为皇帝玩狗的直接机构,下属职责不明确,但上林苑具体的养狗人是清楚的。《汉书·食货志》:“分诸官,而水衡、少府、太仆、大农各有农官,常谓郡县胜于田地。不入奴婢,分狗、马、畜、官。”[10](卷24,P1171)狗的负责人,来自官方奴婢,是上林圣旨的具体负责人。
三、当地养狗官方测试
中央养狗可以满足皇帝的娱乐和狩猎功能。本地养狗有什么作用?《睡虎地秦墓竹简》:“畜鸡出仓。如果你用狗,你的狗就会吃饱。不利用猪鸡的消息,就买(卖)它们,不要数它们的钱。”[7](P35)管理仓库的官员可以养鸡养狗。养鸡需要远离仓库,养狗就够了。把鸡犬写进仓库规则,说明仓库管理除了自己的职责之外还有额外的工作,就是管理这些鸡犬。仓库和养鸡养狗有关联,让人以为这些食物会用来养家禽。此外,《睡虎地秦墓竹简》:“入禾,积石数千,但比李多户,书曰:‘某禾有石,苍色甫、左、石、沈有石。’是县入,县增夫若成而仓,乡混以封,而左仓增夫又从市仓以各户为主要使命,以气(燕)民。出粮时有(和)书出,如入粮。【7】(P73)粮食进出仓库需由仓色夫、仓佐、史、兵盖章,并有严格的登记手续,不随意。《十八般秦律与生效律》中又有一条:“仓漏五谷,积五谷而失,不可馊(食),不赚百石以下,为官;从百石到千石,官是夫;一千多石,官与夫两;使官员增加其丈夫和多余的官员享受(补偿)谷物和小米的失败。苏和虽败,仍可砸(吃)(也),程之以石数负。”[7](P57)储粮因雨水渗漏受损,受损程度不同。官员和官员将面临不同的惩罚,并赔偿受损的粮食。如果食物还能吃,只需要相应的惩罚。这个规律只是指明了一个方向,就是如何处理不再可以食用的食物。结合仓库养鸡养狗的问题,应该是仓库养鸡养狗的主要动机。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仓库里的鸡犬需要腐烂的食物才能生存。在适当的情况下,仓库里的食物也可以用来饲养动物。在仓库里养鸡养狗不是唯一的。”李冶秦简释》:“仓颉之:畜,鸡与狗生类,AII畜,鸡与狗死类,AI-II...畜禽死亡类,畜禽分娩类。”[20](P169)“26年12月,妫丑朔庚申,迁灵寿路,斗胆说:举寿廖燕:二十四年后,畜臣卒,得财堂。降而守主周。作为新官上任三把火,让县里说说历史。一问,周不是在二世才搬来凌的。敢说话。iii”[27](p343)第一份关于仓库管理的报告中,狗生了,死了,第二例是在迁令到陵县后的第二十六年报告的。廖在二十四年报告说,饲养的动物中,周的生育收入最少。经过调查,周在外地当过官,但没有人搬到玲玲。周师傅应该是他住的仓库的官员。在这一点上,狗被关在仓库里是不争的事实。仓库管理组织是养狗的组织。县归县长(首席)管辖,仓库管理包括库管员、仓库助理、历史学家,管理仓库。除了看守仓库,在仓库里养狗的功能也可以为仓库的收入做出贡献。县有乡有仓库,是仓库管理的最低层次。养狗已经成为县乡两级检测仓库管理的附加标准,不容忽视。汉简中买卖狗的行为也很常见。”中国竹简集成居延竹简》:“买四狗。246 40”[27](卷七P93)“犬一,直贾五百。赞今年10月28日□福军犬□。163.6”[27](卷六P146)居延汉简中的边塞可以用来买卖狗,可见在边塞地区养狗也成为一种趋势。
秦汉时期,政府养狗。中央政府以少府为首。钩盾主持内厩,上林石池监(前115年属水衡杜威及其下属上林陵)主持外厩。具体来说,秦朝时,狡猾的男人当家,分为内外狡猾的男人,有牵狗的狡猾男人;统一后,狡猾的人把自己的狗改成了商狗,下属做了狗厨。汉初养狗,少府为头,属钩盾、上林室池之狱,掌管内外马厩。水衡杜威设置后,中央以少府、水衡杜威为首,少府下的钩盾掌管内厩,有官有狗;水恒队长负责上林苑,属于上林岭和上林卫,他们负责上林苑。他有上林窑监狱,官方奴婢是最低级的养狗人。中央组织和下级官员共同完成中央养犬的职能操作。地方政府以县长(首席)为首,主要由养狗机构组成,各级官员负责仓库。中央和地方政府的官方养狗制度共同构成了秦汉时期官方养狗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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