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一位名叫李的无业人员在求职网站上专门搜索犯罪对象。首先,他要求年轻女子在酒店做爱。如果对方没有,他就去发廊洗头。他趁机“借”对方手机,连续作案4次。李还与另一名受害妇女谈到"谈恋爱"和同居,骗取对方钱财。据悉,武汉市桥口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李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2016年7月18日,年轻女子王在某著名求职网站递交了一份简历。第二天晚上,有人联系她,想招她做私人助理。7月20日中午,王会见了采访者李。李请王吃了饭后,带他到一家宾馆开了一个房间。他想做爱,但王拒绝了,但他们还是达成了工作意向。
同月21日,李带领王前往华中建材市场,自称在市场从事个体经营,并带王到店内进行对账。李声称需要向债务人讨债,但他的手机被对方列入黑名单,需要借用王的手机。随后,李带王到所谓的债务人家中讨债,骗取了王的信任。当天下午,李在发廊骗王洗头,并再次提出借手机讨债,在骗取王手机后迅速销声匿迹。
李被绳之以法后供认,2016年3月至7月,以招工为借口,以同样方式诈骗4名女生4部手机。
在李到达案发现场后不久,另一名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从2015年10月至2016年7月,李诈骗了他4万余元。与被手机骗相比,陈某被骗的经历要痛苦得多,这也来自于网络招聘。2015年10月,李声称从事集成吊顶运营,需要聘请主管。经过几次接触,双方在李咄咄逼人的战术下成为男女朋友,进而发展成同居关系。在交往过程中,李从那里骗取了现金、电动车、电脑、手机等。,理由是公司的经营和缺钱。
据李介绍,他注册了一个求职网账户,用钱填充账户,获取一定数量的求职者简历,然后对求职者进行筛选,最终确定欺诈目标。李诈骗犯的平均年龄在19岁左右,即利用女孩急于找工作、缺乏社会经验、心智不成熟、爱占小便宜等特点,往往可以通过简单的手段赢得受害者的信任,进而实施诈骗。
今天桥口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目前医院处理的求职诈骗案件,大部分都是利用这种心理。
针对这种情况,检察官呼吁年轻人加强反欺诈技能,遇事与人沟通,三思而后行,避免贪小便宜,谨慎行事,不要给欺诈者机会。此外,还呼吁平台提供招聘信息,要加强对注册人员的身份审查,检查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不要轻易将求职者的信息透露给不知名的人,切断骗子的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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