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一名40岁已婚女性出轨,出轨对象为一名比自己小11岁的年轻男子,在感到自责后与小情人分手。没想到,小情人毫不犹豫的复合,最后做出了违法的事情。昨日,记者从桂林市秀峰区法院获悉,29岁的赵因涉嫌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广西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向秀峰法院提起公诉。目前,秀峰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李莉是桂林一家大公司的高级白领。她已婚,有一个儿子。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得多,因为她保养得当,外表漂亮。一年多前,李丽偶然遇到了年轻英俊的赵。一时冲动,李丽和比自己小11岁的赵开始了婚外恋。不久后,李丽懊悔不已,决定回到自己的家庭,于是与赵分手,开始回避见到赵,尽管赵一直在努力挽回,这让赵不甘心。
2016年6月27日中午,赵为恢复与李丽的关系,前往李丽在七星区工作的公司,再次向李丽提出复合要求,再次被李丽拒绝。然后,不顾李丽的反抗,赵强行将她拖出公司,自己骑上燃油自行车,一路开到她在桂林市秀峰区东安街的出租屋。途中由于李莉的反抗,助力车翻车两次,李莉左脚受伤。但赵不为所动,强行将李丽送回出租屋,限制李丽离开。李莉通过呼救、室内点火、发微信报警等方式求助。赵发现后,用枕头蒙住李丽的头,不让她求救,打了李丽。
在控制了李丽之后,赵再次提出要恢复她的情人关系。被李丽拒绝后,赵恼羞成怒,不顾李丽生理期和左脚受伤,强行与李丽发生性关系,并拍摄了李丽的裸照。后来赵发现李莉已经找机会报警并通知了同事,然后第二天晚上八点就放了李莉。
7月20日,赵在李莉工作的公司附近被警方逮捕。
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认为赵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强奸罪和非法拘禁罪追究刑事责任,故于近日向桂林市秀峰区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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