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发〔2011〕22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甘人社明电〔2020〕54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决定为高校毕业生(含就业期间失业人员)和社会招聘配备38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的资质、专业和技能。其中,考生毕业证书上标注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外国学历证书的申请人,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为准。
4.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2020年大学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往届毕业生出生于1985年1月1日以后。
6.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位。
7.满足岗位的其他要求(见附件1“岗位清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受到刑事处罚和被解除公职的人。
2.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中被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仍在处罚期内的。
3.军人。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第二,注册
报名时间为2020年7月14日08:00至2020年7月20日18:00(不接受其他时间)。
申请人应填写附件2:《甘肃省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并发送至学校人事部招聘邮箱(renshike8658630 @ 163.con)。注册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邮编。从报名之日起,学校每天16:00-18:00审核报名邮件并回复考生,要求考生及时查看邮件。
三、资格审查和准考证领取
(1)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7月21日。
(2)资格审查地点:陇东大学办公楼430室
(3)资格审查材料:
1.身份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2.该硕士学位的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中硕士成绩单须有所在系的公章)。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6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6.已填好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纸质版(正反打印)。
7.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申请人,凭所在院校的证书进行资格复审。证书应注明专业名称(如需招聘岗位具体方向,请注明专业方向)以及是否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证书应由所在机构的学位部门盖章。大学毕业生或待业毕业生在择业期间招聘的岗位,必须提供《登记证》原件;社会招聘岗位,受聘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终止聘用关系证明。
8.海外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调研确定报考资格。
(4)不符合申请条件、虚报或隐瞒申请材料、不提供所在机构证明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笔试资格。
(5)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凭身份证于2020年7月23日领取陇东大学人事处(办公楼430室)的笔试准考证。
第四,笔试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根据申请人和拟招聘岗位数量,笔试比例原则上确定不低于3:1。小于3:1的,学校指定最低控制线60分,笔试前书面通知报名者。
试题范围是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材料,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公布在陇东大学人事处网站上。
动词 (verb的缩写)采访
考生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百分制。
面试的考生按照3: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如果比例小于3:1,学校会设置60分的最低控制线,并在面试前书面通知考生。面试结果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布。面试结果公布在陇东大学人事处网站上。
不及物动词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确定,即总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公布在陇东大学人事处网站上。
七.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确认单公布在陇东大学人事处网站上。
体检是学校组织的。考生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复检一般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考试费和复试费由考生自行承担。
申请人应严格遵守体检的规定和要求,真实有效,认真完成所有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和病史),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不得录用。
八.调查
体检结束后,学校负责对合格人员进行检查。需要组成两人以上的调查组,通过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对调查对象的品德、能力、勤勉、表现、学识、诚信等进行全面调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调查结论。
申请人在检查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有其他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干扰和影响检查单位客观公正结论的,不得录用。
如因体检和调查不合格造成空不足,由学校根据岗位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等额补足。如果替换人员的结果并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果笔试成绩相同,将通过额外面试的方式确定替补人员。
九.结果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
拟录用人员由学校党委确定,并在陇东学院官网公布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贴吧空空缺发生在宣传和后续环节,不补。
X.就业审批
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待遇,并按要求办理备案手续。2020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教育部教育认证报告的留学生,以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毕业证信息的考生,不予录用。
XI。学科
公开招聘工作由陇东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果工作人员和申请人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十二.防疫和控制要求
为保障考生身体健康,保障公开招聘工作安全有序,并提出疫情防控要求,请参加资格审查、笔试和面试。
1.微信搜索“健康新甘肃”小程序,申请健康码“绿色码”,关注“健康码”的状态。从资格复试前14天开始,每天测试体温,打卡,保持沟通畅通。“健康码”为绿色码,体温监测正常的考生可以正常参加考试。持有非绿色代码,来自国内疫情高危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在国外居住史,且与SARS-CoV-2确诊或疑似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必须在考试前7天内提供SARS-CoV-2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在考试前14天内,考生应避免在高危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和生活,避免接触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新冠肺炎高危地区人群,避免聚集在流动性大、人群密集的场所。
3.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保护工作,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心态和身体素质良好地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应采取适当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并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4.考试时,考生应根据考试中心的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自带口罩,科学佩戴。在测试后从入口到出口的人群聚集期间,必须始终佩戴面罩,但在身份验证等特殊情况下必须摘下面罩。
5.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中心。进入体育场时,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测试。如果发现体温≥37.3℃,应现场复查体温。如果体温仍然超标,现场医护人员要用水银温度计再次测量腋下温度。连续三次测温超过≥37.3℃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在入学和考试期间,因个人原因或出现异常症状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转入隔离考场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开考后体温测试超过半小时的不得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承担。
7.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维护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考完试后有序离开。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由现场医务人员按照防疫、控制的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8.考生在报名时已认真阅读说明,承诺知晓通知事项、认证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关键信息,如居住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并不配合工作人员开展防疫检测、查询、调查和转诊等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电话:0934-8658630
监督电话:0931-865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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