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顾俊山一审被判处死刑,缓刑两年
图为顾俊山
今天晚上,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军事法院认定顾俊山犯有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贿、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他终身的政治权利,没收他的全部个人财产,追回赃款,剥夺他的中将军衔。
据《政治事务》(微信ID:gcxxjgzh)统计,十八大以来,共查处省部级官员和高级军事人员100余人。在顾俊山之前,王、童、李大秋、刘铁男、倪假、陈柏怀、季建业、廖、陈安忠、周永康等10人被判处无期徒刑。顾俊山是十八大后第一个被判死缓的“老虎”。
顾俊山为什么被判死缓?如何界定堕落官员的量刑标准?
顾俊山为什么被判死缓?
为什么顾俊山死刑缓期执行而不是立即执行?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今天,军事法庭负责人在回答记者关于顾俊山案的提问时表示,顾俊山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滥用职权。而且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大,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挪用公款数额特别大,行贿受贿、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
但谷俊山被绳之以法后,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属实,立下了很大功勋。此外,所有被盗的钱都已追回,他受到了法定和酌情从轻处罚。
也就是说,顾俊山已经死了。但是他立功很大,所以从轻发落,判死缓。
根据《政事》(微信ID:gcxxjgzh)显示,改革开放到十八大后,被立即判处死刑的官员并不多,只有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程、原江西省副省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等少数。原深圳市市长徐宗衡、原广东CPPCC董事长陈绍基、原中国移动副总经理张春江、原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总经理陈同海、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毅均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根据法律,死缓可以减刑为无期徒刑。无期徒刑符合一定条件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因此,对于官员经常被判处死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死刑的现象,有评论者认为死缓已经成为官员的“免死卡”。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麒麟在接受《政治事务》(微信ID:gcxjgzh)独家采访时表示,认为死缓成为官员的“免死卡”是有失偏颇的。虽然符合条件的死缓犯可以减刑为无期徒刑,但死缓在我国仍然是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阮麒麟强调,慎用死刑是我国的刑罚原则。“慎用死刑具体是指慎用死刑并立即执行”。他说,对于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非暴力犯罪,司法实践中有一条规则是“不流血,不流血”。所以倒下的官员很少被判死刑立即执行。
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界限是什么?
据“郑石二”(微信ID:gcxxjgzh)查询,十八大后被免职的100多名高官中,至少有11人已被判刑。
其中,周永康、王、、刘铁男被判处无期徒刑。童(5年)、李大秋(15年)、陈柏怀(17年)、倪假(17年)、季建业(15年)、廖(16年)、陈安忠(12年)等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顾俊山只有一个人被判死缓。
十八大后被撤职的官员中,被判死缓的比十八大前少吗?死缓和无期徒刑的界限是什么?
阮麒麟告诉《郑石二》(微信ID:gcxxjgzh)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严厉刑罚,仅次于死刑。他认为,十八大后被撤职的官员只有一人被判处死缓,周老虎等人都被判处无期徒刑,体现了我国慎用死刑的司法原则。“判处顾俊山死缓,更多的是他对自己罪行态度的表现,已经达到了死刑的最高刑,危害极大”。
新京报记者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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