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锡良
最近,中国发生了许多家庭虐待事件。要么老人被家人虐待致死,要么孩子被残害,手段极其残忍。比如,父亲用渔针封住女儿的嘴,用刀切开孩子的身体,用开水烫孩子的头。今天,他听到一对夫妇吵架,就拿孩子出气,甚至用刀捅了孩子的眼睛。这些动作往往不可思议。但是,几乎没有邻居报警。即使到派出所报案,也经常被警察告知清官很难破家务事,也就是说家里的事情繁琐复杂,连公正清官也分不清对错。
中国政府官员经常把这种事情当成家务事,置之不理。所以中国每年都有上百万的孩子流浪街头,有的卖孩子卖女人,有的拉着孩子上街乞讨,一天到晚没人管。
在这方面,中国人还有一个传统习惯,叫做“谁抱孩子谁抱”。一个流落街头的孩子,谁叫你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呢?
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欧美,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欧美国家,他们会认为孩子首先是一个人,孩子的人权需要得到保护。从人性和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家暴虐待这种事情是不允许的,是违法的。这不是什么棘手的家庭问题,而是一件明显违法的事情。从角度看,社会有专门的机构照顾孩子,从角度看,父母面临牢狱之灾。因为孩子的生命是属于自己的,他作为公民也是受法律保护的。父母虐待子女的,将被剥夺对子女的自然抚养权,并依法判刑。
就像电影《刮痧》里反映的情况一样。即使丈夫强奸妻子,也会被送上法庭。合法婚姻不容许性暴力。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不仅要搞清楚,还要搞清楚细节,所有违法犯罪的事情都要查处。家庭绝不是暴力犯罪的天然避难所。
事实上,中国儒家文化有着深厚的家暴和家暴传统。教汉字的本义是孩子跪在老人脚下受惩罚。难怪中国的教育总是充满暴力。
如果我们看看《二十四孝》这个故事,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中国有那么多家暴和虐待,而且如此盛行,有时甚至大行其道。《二十四孝》里的故事,几乎都是虐童或者鼓励孩子虐待自己的故事。郭巨埋葬儿子的故事简直是家庭犯罪。虽然最后没有什么不好的结果,但郭巨的主观意图、犯罪动机以及犯罪行为早已存在。只是因为他不小心挖了一坛黄金,才制止了活埋儿子的犯罪行为。
民国时期读曹雪芹的《红楼梦》和巴金的《家,春秋》,几乎都是家暴。中国历史悠久,从某种角度来说,几乎就是一部家暴史。而越是所谓的帝王和家族,越是充满血腥暴力。
中国儒家文化没有公有领域和私有领域之分。国家就是国家的根基在国内。家庭之本,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样就把一个人的修养和公有领域混淆了。如果你加上所谓的“君君、部长、父亲、儿子”,“你要我死,我就得死;父亲要儿子死,儿子也得死。”那么,一个家庭父母虐待自己的孩子是绝对符合逻辑的。按照儒家的原则,父母可以以“孝顺”为由杀死子女,而不必追究法律责任。那么,通常的谩骂是什么呢?
在这样的观念下,中国所谓的教育也充满了暴力。比如:“棒下有孝子。”“玉不是兵器,人不磨人才。”至于家暴,又被称为“打就是亲,骂就是爱,不打就不打,不亲就不爱”,听起来中国人好像有点受虐狂。中国有多少家庭在以爱为名使用暴力?小时候在农村,经常听到老婆会叫老公“千刀”而你这样说,不是吵架,是亲热的称呼。现在回想起来,有点毛骨悚然。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这种虐待和暴力当成了爱和亲情,还乐此不疲。
中国还有一种虐童的方式,被孝道温柔的面纱遮住了。这种方式往往被视为一种孝道的故事,被媒体广为宣传。比如不久前,央视新闻报道了过早承担家庭责任的孩子,标题也是《寻找最美丽的孝顺青年》。一个男孩从2岁开始照顾患有内风湿的母亲,父亲出去打工挣钱。现在,男孩15岁了。面对镜头,15岁的男孩说:“有时候我在想,为什么我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为什么我要承受这么多?”孩子十几年的奋斗和苦难,都积累在心里,谁也看不见。我们社会对过早承担家庭责任的孩子赞不绝口,媒体对“最美丽的孝顺青年”的报道也从未停止。如果你在网上查一下,你会发现像这样的新闻故事远不止一个。
比如山东德州一个3岁的女孩,负责照顾父亲。因为她父亲瘫痪了,她母亲离开了这个家。平日里,他们的生活由爷爷奶奶照顾。当她的祖父母出去工作时,她必须照顾她的父亲。在电视上,我们看到她用电磁炉给爸爸煮方便面,拿起一个大暖水瓶给爸爸倒热水,在和自己一样高的地方抽水给爸爸洗脸..
另一个孝顺的故事是因为一次意外,爸爸眼睛瞎了,妈妈离家出走,爷爷在床上中风,只有奶奶能照顾家人。在这样的情况下,4岁的女孩承担起照顾失明父亲的责任,父亲自杀三次。她6岁左右开始在父亲的按摩店帮忙,和父亲一起做按摩店卫生,在市场买菜,然后洗菜切菜做饭...
还有就是因为父亲得了癌症,母亲离家出走,深圳一个5岁的女孩承担了照顾父亲的重任。她为父亲洗衣服,为父亲用药,为父亲做饭...
一名来自湖南的9岁女孩,在母亲患尿毒症后,父亲不得不外出打工养家糊口。女孩从6岁开始,每天放学都在砸钱卖钱,还要照顾卧病在床的妈妈。她说她会一直捡垃圾,用卖的钱治好她妈妈...
母亲去世时,父亲因事故瘫痪。河南那个14岁的女孩只是辍学了。她每天用垃圾卖的钱维持家里的生计,还要照顾父亲和小妹妹...
广东一名18岁的女孩,在7岁失去母亲后,开始照顾生病的父亲。“我很少吃饭,只是煮粥喝酒,没有吃的,我爸爸生病了,没钱买药。我已经找过大队领导了。他们说他们帮不了我。我和父亲每个月只有100元钱生活……”
有《在我爸背后上学》,讲的是一个生活在极度贫困家庭的男孩。失去母亲后,他与父亲和妹妹相依为命。后来他考上了大学,妹妹也结婚了。为了照顾父亲,他准备放弃学业。他父亲害怕拖着孩子自杀。父亲获救后,他决定背着父亲去上学。电影故事中的原型是甘肃庆阳的一名中学生李咏。
像这样的报道往往来自于我们社会的权威媒体和主流媒体。诸如此类的故事不断出现,被过分夸大为最美好的孝顺子女的故事,却从未反思如果发生这样的家庭灾难,一个家庭必须承担这样的家庭责任有多大。能否从保护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为孩子创造一些条件?我们的社会能有非政府组织为这样一个悲惨的家庭做点什么吗?能否从保护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有一些思路和方法?
其实这些现代的孝道故事本身也是一种虐童,只是披着一件漂亮的外衣。该是反思这些家庭问题的时候了,MoMo不应该再以家事为借口来处理。
2013年6月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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