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昆明一附属实验中学门口发生持刀行凶事件,该男子致伤7人劫持1名人质,后被特警击毙。随着更多细节披露,昆明劫持人质事件女记者也被大家广为讨论,据了解该女记者在面对歹徒的时候挺身而出毫不畏惧,为特警击毙犯罪嫌疑人赢得了时间,对此昆明劫持人质事件蓝衣女记者发声表示自己现在很好,下面就跟见闻坊小编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昆明劫持人质事件蓝衣女记者发声
1月22日17时许,一名男子在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师范大学实验中学门口持刀致伤7人后,劫持1名人质。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当场击毙,事件致7人受伤,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现场,一名蓝衣女子一直跪蹲在校门口的台阶上和劫持者交涉,“她是距离劫持者最近的人,我还看到她递了一瓶水给劫持者,最近的时候可能都不到一米。”当时,市民以为这是谈判专家。
云南当地一媒体记者于当日18时许赶到现场,“我到的时候,刚好看到她从人群中走上前去,到楼梯上面。”
据悉直到传来枪响,蓝衣女子一直在前面和劫持者交涉。
1月23日,与劫持者交涉的蓝衣女记者也回应称“我现在很好,谢谢关心。”
昆明劫持人质事件细节
记者采访到现场一位目击者,目击者称,事发当天下午5点40分左右, 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期间听到有老师喊“放了我学生,我来做你的人质”。
当天下午6点多,现场听到枪声,对面群众看到学生被解救后鼓掌,随后涉事学生被120接走。
而在疑犯与警方对峙的过程中,蓝衣女记者在距犯罪嫌疑人不足3米的地方与其交涉,安抚其情绪,为特警击毙犯罪嫌疑人赢得了时间和机会。而始终被犯罪嫌疑人的刀抵在脖子上的男孩,勇敢地对警察说,“不要过来”。
警匪对峙1小时40分钟
网传视频显示,劫持者戴着鸭舌帽及口罩,背靠校门院墙,左手时不时拿起白色喇叭,右手持刀且不离开人质。地上散落多个书包,不远处还有一名受伤学生躺在地上接受抢救。
当地人来讴阳居住的小区正对着案发地所在学校。5点30分左右,他下班回家时,现场已经被封锁,大量群众在围观。他隔着建设路这条昆明主街,看到了劫持者和警方对峙到被击毙的全过程。
“今天是最后一天上学,明天就放寒假了。这个初中是昆明市最好的中学,就在昆明主城区的建设路上。每天放学的时候,建设路都会特别堵,劫持者可能看重了这一点,选择在这个地点和时间作案。”来讴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被劫持的小男孩挺勇敢,全程没哭,一度摆手跟警察说“不要过来”。劫持过程中,一名蓝衣女记者上前和劫匪交流,相隔仅五六米的距离。后来劫持者提出要求送矿泉水,随后这名记者将矿泉水送至嫌犯附近并拧开瓶盖。
此前媒体报道,劫持过程中劫持者要求见记者,而且必须是女记者,只给十分钟时间。“我们看到了比较完整的视频,女子是云南广电的一名记者。嫌犯要找一个人聊,刚好她在旁边。”据云南记协副秘书长叶茸介绍,这女记者为稳定嫌犯情绪,不停地和他沟通,给了后面特警机会。
官方通报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调集警力赶到现场处置,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情绪疏导工作,事发一个多小时后,警方于18点40分开枪击毙犯罪嫌疑人。“在我视角里看不见狙击手,只听见一声枪响,劫匪就死了。解救过程已经算很成功了,很遗憾的是,劫匪还是伤害了好多人。”来讴阳说。相关视频显示,击毙劫持者后,警察随即一涌而上,安全救出被挟持的学生。
刑警:昆明警方有反暴恐经验
浙江省某市公安局一名刑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次昆明事件中,嫌疑人用孩子做掩护,情况非常危急,昆明警方做出这个处置是比较果断到位的。“毕竟,昆明发生过暴恐事件,警方处置类似事件也积累了经验。”
这名刑警称,昆明警方处理这个案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第六项规定:嫌疑人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况下,人民警察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其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属于条例规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这名刑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类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实情况错综复杂,指挥官和狙击手压力都非常大。“现场指挥官要综合研判现场情况,狙击手需要根据现场指挥官指令来做决定。如果能以平和的方式解决,肯定最好。如果嫌疑人拒绝配合,情绪失控,有伤害行为,不得已肯定是要果断采取措施。”
另一名广东省某市公安局的刑警则向《中国新闻周刊》强调,遇到类似情况,一般来说不到万不得以,狙击手不使用武器;只有嫌疑人情况特别激动,无法有效沟通,人质可能受到严重伤害,警方无法近距离直接控制嫌疑人的情况下,才会选择使用武器打击。“确保人质安全是警方处理劫持人质案件的第一原则。我们通常先安抚嫌疑人与人质的情绪,避免人质安全受到影响。”这名刑警提到,根据深圳公安经验,优先以谈判方式和平解决危机,过程中也会有特警运用战术、地形接近对象,等待合适战机,解救人质,使用武器是最后选择。
针对人质解救事件,这名刑警认为,解救人质没有统一标准,也无法做到完美解救。“现场的环境和气氛、嫌疑人的情绪波动、人质的挣扎、围观群众的大呼小叫都有可能成为导火索,没有任何一例案件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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