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总经理,不顾单位巨额亏损,充当利益“代言人”,享受巨额利益转移,甚至假装逃避个人报告-
这种“互惠”必然会受到自给自足的影响
记者张斌通讯员甘李岩严复
“在利益面前,我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掉进了这些公司的‘鹰犬’里。”告白中,谈及自己的过去,长沙广播电视台副县级干部、前天汉大剧院总经理刘筑写道。
9月8日,省纪委“三相纪律”微信官方账号发布消息,披露刘拓案具体案情。由于严重违纪,刘柔最近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单位损失巨大,但他享有巨额利息转移
据了解,田汉大剧院是长沙广播电视台下属的自收自支机构。
作为天汉大剧院的“家庭成员”,刘著不仅没有履行监管职责,还充当了商业公司利益的“代言人”,为商业公司打开了“方便之门”。
据《三向季枫》介绍,自2002年起,刘柔先后将天汉大剧院的大剧院、音乐厅、一楼、前坪地下空间出租给湖南某演艺公司,收取的租金远低于市场价。结果剧院无法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也无法修复和翻新老化的设施,而对方却赚了不少钱。四年时间,剧场亏损3000多万。
单位损失巨大,但刘柔“开心悠闲”。10多年来,他从接受小红包开始,后来变成了收受贿赂、收受股权,在与这些公司的“互惠互利”中享受巨额利润转移。
经查,连续七年春节期间,他以拜年的名义收到营业用房承包商陈某某、维修工程承包商何某某的现金,共收到礼品6.3万元。
从2002年到2015年的十多年间,湖南的一家演艺公司世茂给刘玉带来了2000多万元的利益:不仅获得了刘玉的实际控制权,还以远高于投资额的价格损失了数百万元。漳州新天涵公司也将音乐厅项目5%的股权送给了刘玉。
当“官员”秘密做生意时,“肥水不流外人田”
刘柔一方面享受着事业单位的“互惠”,另一方面也在努力“创造财富”。
没想到,作为一名副县级干部,他和妻子、大哥等人一起成立了11家公司。而其中四家实际上是他投资管理的。
根据“三相纪律”,根据刘友珍本人的账户及公司相关财务资料,个人在持股其中一家公司期间,从公司获得营业收入130多万元。
作为剧院的总经理,他多次利用手中的公共资源,非法为公司的运营提供便利。比如大榭利用天汉大剧院的品牌为自己的公司做虚假宣传;多次将剧院及下属公司270万元以上的公款借贷给自己的公司进行经营活动;他甚至在剧院广告位免费为自己的公司做广告。
而要做到这一点,他是暗暗的。据纪检人员称,2015年3月,在填写《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表》时,由于家庭财产巨大,大部分来自非法收入,担心如实报告会引起组织怀疑,所以隐瞒了自己和妻子持有的股票以及经营的企业。2016年2月,他编造了一个虚假的理由,说自己生病了,没有向组织报告个人事情。
他还公然违规,安排大哥、二哥、姐夫、朋友和朋友的兄弟在天汉大剧院及其管辖单位工作,并在工资发放、社保购买等诸多方面给予“特殊照顾”。
事发后,刘柔泪流满面。那些在官方商场里熟悉"对等"和"两错"的副县级干部,正等着他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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