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25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于3月27日公布首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14家企业名单,包括陕西省两个交易场所,即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陕西大秦商品电子合同有限公司..
陕西省公布的名单是全国各省中真正动了真事的省份,被视为第一个公布交易场所“黑名单”的省份。部长级联席会议要求全国各省在3月15日前进行宣传。但是,任何一个省都没有宣传。陕西省人民政府3月27日发布内容,3月15日发布内容底部,视为按时公示。
在两个公开交易场所中,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是陕西金融控股集团投资的项目。陕西省勇敢地公开自己的交易场所,不遮不掩,为全国树立了榜样。
陕西省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和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名单
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根据《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工作部署》,现将陕西省首批涉嫌违反国发〔2011〕38号、国办发〔2012〕37号文件规定的企业予以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陕西大秦货物电子合同有限公司
Xi长安北斗贸易有限公司
Xi安田矿矿业有限公司
Xi安茂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Xi安通泰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陕西有色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陕西骏华天茂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Xi安润月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陈子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渭南润成商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陕西荣盛贸易有限公司
陕西童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奇创科技有限公司
Xi安金一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规定,在我省设立从事股权、大宗商品等相关交易的交易场所,包括在省外设立交易场所在我省的分支机构,必须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任何权益拆分为等额股份公开发行;不使用集中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权益不得按标准化交易单位连续上市交易。投资者买卖或卖出后买入同一交易品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股权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200人;未经国务院有关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交易场所不得从事保险、信贷、黄金等金融产品的交易。
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增强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坚决抵制各种非法金融活动,树立正确的投融资观念,牢记投资有风险,理财要谨慎,风险由自己承担。
特此宣布。
陕西省清郑晴正兴贸易场所联谊会议办公室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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