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市教育局发布了《2018年秋季湘潭市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方案》。边肖梳理了2018年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范围、2018年秋季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等重点内容。详情如下:
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服务范围
第一,初中
1.湘潭第一中学教育集团公立初中
玉湖路社区、和平桥社区、冠生殿社区、站月门社区、车站路社区、车站路社区、泗州寺社区、万新社区、学苑社区、樊城社区、公园社区、火车站社区、高陵社区、桃园路社区、金堂社区、西郊桥社区、三义景社区、西春路社区、樊城村、红星村、付强村、永红村
2.湘潭二中
山书巷社区、风车坪社区、南盘岭社区、罗祖店社区、建设社区、和平社区、宝丰街社区、韶山路社区
3.湘潭三中
三角坪社区、横街社区、建设路社区、大乔社区、联合村、和平村、顺江村
4.湘潭七中
金内社区、五里堆社区、半塘社区、邓巧村、茶园村、五村、光华村、农联村、桥湾社区、安乐社区
5.湘潭十一中
鲁班店社区、大道头社区、错树园社区、龙子乡社区、高标村、燕竹村、程健村、广场村、徐家铺村、沙子岭社区、宝卿路社区、唐星寺社区、谷亮巷社区、成付民社区
6.湘钢一中教育集团中学
云峰社区、长塘社区、潘芸社区、湖湘社区、宝塔社区、曙光社区、夏光社区、芙蓉社区、盘龙社区、红旗社区、阳光社区、新塘社区、牡丹社区、春冲堂社区、月塘岭社区、天河社区
7.季翔中学
崖壁塘社区、运河社区、九洲社区、理塘社区、半边街社区、下城村、长城社区、下社寺村、荷花塘社区、飞机坪社区、月塘村、汤漾村、五星村、香家塘社区
第二,小学
湘潭和平小学:雨湖路社区和车站路社区
注:2018年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指定的社区以湘潭市民政部门2017年新指定的社区为准,不纳入市属学校服务范围的其他社区学生由所辖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湘潭市2018年秋季市级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湘潭市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2018年湘潭市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表
湖南省六项高中招生禁令
第一条严禁对学生进行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
第二条招生过程中,严禁跨地区、跨学校阻挠和保护学生。
第三条严禁招生学校向学生学校或教师支付招生费用,学生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以任何名义向招生学校索要和收取经费和物资。
第四条严禁初中或教师干预和替换学生填报志愿。
第五条严禁公立普通高中违规超计划、跨地区或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第六条严禁中等职业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校办学校或者与其他学校、教育机构联合办学,提前招收初中毕业生,举办普通高中班或者擅自设立国家控制的专业,以及以虚假注册、重复注册等非法手段占用国家出资的专项资金。
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招生计划
1.特殊学生项目。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可以招收少量体育、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的特长生。特殊学生招生计划数量原则上控制在我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
2.学生索引计划。市内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学生计划,平均分配到相关地区的初中。市区5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平均分配到市区所有初中。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分别制定了本地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按照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50%将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给本地区初中。索引学生不能跨地区招聘。分配到初中的指标学生少于一个时,必须下达一个指标。
3.直接学生项目。为了积极促进初高中教育协调发展,实行直接招生办法。完全中学高中和教育集团高中可以招收初中毕业生总数10%以内的学生为直系学生;原本以民办初中为主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可以招收被剥离的民办初中10%以内的学生作为直系学生。
4.自主招生计划。为了积极探索普通高中招生模式的多样化,我们制定了自主招生计划。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湘潭一中开设海军航空兵空实验班的函》要求,湘潭一中将于2018年秋季继续招收海军航空兵空实验班学生,并在长株潭衡阳漳州永州娄底海军青年航空兵空实验班招收50名学生,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湘潭一中组织实施。
根据“全国百强学校”之一的湘潭一中的影响,有50名外地学生没有参加湘潭中考。湘潭县一中在湘潭县教育局的指导下,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由湘潭县一中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根据湖南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湘乡二中部分班开设日语的实际情况,湘乡二中初中日语班自愿进入湘乡二中英语高一班,其他普通高中学生参加全市中考英语统考,填写升学志愿,参加全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志愿到湘乡二中日语班学习的学生,将参加中考,填写自己的湘乡二中升学志愿,按一定比例进入湘乡二中日语班。湘乡二中日语班招生办法由湘乡教育局制定,由湘乡教育局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组织实施。
志愿者举报
1.志愿者设置
普通高中招生志愿者分为四类:直接学生志愿者、指标学生志愿者、特殊学生志愿者和常规录取志愿者。
指导学生做志愿者。所有预录直升机学员只能填报预录普通高中的志愿,不能填报任何其他普通高中志愿,也不能参与其他普通高中的录取。
指数生志愿者。在指标学生的志愿者栏里设置一个志愿者。只有在同一所学校学习满三年的初中毕业生才有指标生资格,可以参加指标生的志愿填报。中途从其他县返回的学生和在覃辉其他地方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指标学生的志愿填报。具备初中上报的指标生资格的考生,可选择指定区域内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填报指标生志愿。如果他们没有按照指定的区域填写指标学生志愿者,指标学生志愿者将无效。市区初中考生可选择市直属任意一所示范普通高中填报指标生志愿。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考生可从该县所属的省级示范普通高中或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愿意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学生,必须在定期录取志愿栏中,将相应学校填写为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志愿一号”。如果指标学生的志愿与省级示范普通高中的“志愿一号”不符,则指标学生的志愿作废。
为特殊学生做志愿者。在特长生志愿者栏设一名志愿者。报考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特殊学生的考生,必须在相应学校填报“志愿一号”。申请本市示范普通高中的特殊学生,不得填报省级示范高中志愿。特长生一经录取,将不再参加普通高中的统一招生。
正规录取志愿者。常规录取志愿者包括2名平行省级示范高中志愿者、2名平行城市示范高中志愿者和2名平行普通高中志愿者。
不愿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只想进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不填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不想上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只想进普通高中的考生,可以不填省级示范高中和市级示范高中。
2.填写志愿者要求
学校必须充分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限制或诱导考生报考自己或其他学校,也不得以许下愿望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的志愿协议。禁止学校和教师代替考生填报或更改考生志愿。因学校侵犯学生权益造成损失的,由学校承担责任。
我局统一编制印制了《湘潭市2018年中考指南》,免费发放给全市初中毕业生。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必须充分征求家长意见,认真阅读招生学校的招生宣传资料,详细了解招生学校的性质、类型、现状、定位、要求、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以及市教育局的招生政策。因自愿申报不合格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意愿一经填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修改。
考生在初中毕业考场按照志愿卡上的要求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7日下午4:30-5:00。未按要求填报志愿或未按要求填报志愿,导致志愿失败的,视为自动放弃普通高中录取资格。填好的志愿卡由监考老师考场整理装袋,密封后与初中毕业考试答题卡一起提交到答题卡扫描点。
招生录取
1.录取依据
本市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的主要依据如下:
综合素质评价。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分A、B、C、D四个年级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非D”原则,即时录取,如综合素质测评。
艺考成绩。初中毕业生艺考成绩呈现A、B、C、D四个年级,普通高中招生实行艺考成绩不“D”的原则等等。
初中理化学生实验操作考试。高三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总分分A、B、C、D四个年级呈现,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成绩不“D”等原则。
初中毕业考试原分数。初中毕业考试科目是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生物、地理,八年级已经考过。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20分,物理、化学、历史、思想道德、生物、地理各100分,体检50分,共1010分。
提供奖励积分。考生入学时可根据优惠加分政策享受优惠加分。
2018年中学毕业生优惠加分及需审批的证明材料见下表:
最高优惠奖金计入录取档案总分,不能累计。优惠加分以有效证件为依据,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公示后,于6月10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司审批。
考生的学习意愿。考生志愿是重要的录取依据,一旦填报就不能更改。未填或填错信息的,视为无效志愿者,不参加跨线录取。
2.录取方式
生成录取数据库
根据“非D进”原则,将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美术中考成绩、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成绩、考生中考成绩、优惠加分等进行添加排序。按照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量的105%,划定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生成新生录取数据库。所有普通高中必须在新生录取数据库中招收新生。特殊学生和直系学生的最低控制分按照本市普通高中的最低控制分执行;相应省级示范高中的优惠录取分数降低10%,是省级示范高中指标学生的最低控制分数。
归档原则
根据各个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意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归档。
入场顺序
录取按照直接生、特殊生、索引生、正常招生的顺序进行。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
注册目标
主要是初中毕业生。同时招收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入高等学校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
招生计划
中等职业学校应当根据办学规模和近三年的招生情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制定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县教育局应根据比例和总体规划审批学校招生计划,地区一般岗位招生比例与全市一致。在完成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基础上,将初中毕业生送至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市教育局、市人民社会保障局按照《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的要求,批准了招生指导计划。
招生录取
1.志愿者统一申报
初中毕业生统一填写志愿表。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步。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省级示范学校、普通职业学校志愿。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一名志愿者。
2.统一录取
初中毕业生严格按照志愿录取。学生可以登录招生网站查询录取情况。已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统一于7月5-10日,到学校按有关要求进行登记。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可以凭学历证明和身份证直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
3.统一注册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的六大“禁令”。各学校按规定时间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登记管理系统中及时准确地填写学生登记信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校注册管理员完成初审,市教育局审核后注册。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合理划定招生范围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学生数量、学校分布、学区、学校规模、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划定各公立小学和初中的招生服务范围。,并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所有公立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应当在招生学校、小学毕业学校、招生服务范围村、街道和媒体上公布。
规范录取程序
坚持“房户一致”的优先原则。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有效证件到拟就读的学校进行登记。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将在8月15日前将本辖区内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儿童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监护人,督促其按时入学。
1.小学新生。新生进入小学时,应查验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学生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入学依据。市政府直属小学严格执行依法入学的年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规定。县市区和园区小学的招生年龄,由县市区和园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确定。
2 .民办初中新生。民办初中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全额注册”的方式。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招生计划,向民办学校发放注册号,严格按照《全国中小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生注册,实行“一人一国籍,一国籍随人走”。民办初中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和学生登记号招生。违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作为学生注册。私立初中应优先接收当地学生和打算就读私立学校的农民工子女。希望进入私立初中的学生可以在私立学校的网站上提交申请表或在学校注册。每个学生报一所私立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6月1日。私立初中通过查阅学生成长记录,公平确定录取对象。录取时间是6月10日到20日。录取后,民办初中将于7月4日前将录取名单报送教育行政部门和我局基础教育司。
3.公立初中新生入学。公立初中招生以“相对就近、免费入学”的方式进行。公立初中必须在划分的区域招生,具体计划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公立初中新生需要查看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家庭住址为入学依据。6月10日至20日,小学毕业生和已回湘潭在外地上初中的农民工子女入学城镇学校的报名时间。服务范围将于5月下旬公示。公立初中新生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30日,新生入学时间为7月5日至10日。
4.农民工的孩子入学了。认真落实《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为农民工子女上学开辟绿色通道,解决农民工子女上学问题,确保农村移民子女和其他常住居民平等享有城市教育权。农民工子女就读于城市学校,按照“主要由流入地政府管理,主要由公立中小学管理”的原则入学。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提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就业证、本市居住证、学生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籍信息证明等。,由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邻近、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安排。
5.免修或上学慢的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期入学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免除入学或者延期入学。严重残疾和感染艾滋病毒的儿童根据国家、省和市的相关文件入学。
6.特殊学生录取。本市范围内的听力障碍和智力低下的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就读市、县、市的特殊教育学校。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的残疾儿童入读普通班。任何学校不得拒绝可以在校学习的残疾学生。市特殊教育学校在市区和韶山市招收聋哑学生、盲童和弱智学生,湘潭县和湘乡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本辖区内招收弱智学生。对于不能自理、行动不便、行为异常的重度残疾儿童,可以通过送教师回家的方式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
普通高中直接招生办法
直接学生资格
享受直系学生资格的学生是具有升学资格,在省示范性高中分离的完整高中、教育集团初中或民办初中就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学生、中途转学回来的学生、在覃辉其他地方报名的考生不享受直系学生待遇。
直接学生项目
完全中学、教育集团高中、民办初中的省级示范高中计划招收的直接在校生人数为初中学习满三年且目前在读初中人数的10%。
普通高中特殊学生招生办法
招生计划
1.运动;2.艺术;3.科技;
特殊学生的具体招生方案由省市示范性普通高中确定,其中国家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必须招收一定数量的初中足球特殊学生。市属学校的艺术体育招生项目报市教育局审批;科技招生项目报市教育局教学技术办公室审查。批准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县、市、省和市示范普通高中上报教育行政部门。
招生计划
省市级示范高中特殊学生招生计划数原则上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的5%以内,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特殊学生计划放宽至20%以下。
注册资格
1.体育和艺术专业学生的资格
初中期间,在市级以上宣传、教育、体育、文化行政部门举办的艺术展览、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
2.特殊科学技术学生的资格
获得国家和省三等奖、市一等奖的学生具有科技特长生资格,参加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小学计算机制作活动、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中小学航空空空间模型、信息学奥林匹克等竞赛。
申报程序
1.制定计划。申请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制定了《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认定办法》和《2018年招收艺术、体育、科技特长生考试标准》。
2.复习计划。5月28日前,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站和教学技术办公室报送《2018年艺术、体育与科技专业招生认定办法》和《2018年艺术、体育与科技专业招生考试标准》。
3.宣传计划。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发布了《鉴定办法》和《检验标准》。初中召开考生和家长会议,宣传特殊学生招生的具体实施办法。
试验方法
1.测试组织
每个普通高中都组织自己的特殊学生考试和认证。
2.注册方法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必须到省市级示范普通高中,由学校志愿者填写报名参加资格认定考试;各省市示范普通高中接受特殊学生报名的时间自行确定。
3.资格考试
高中在报名时应审核以下资料:获奖或参评证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考生应携带两张1英寸免冠标准近照作为参考卡和存根。
4.统一测试
特殊学生的专业考试时间由各学校自行确定;特长生必须参加全市组织的初中水平考试。
5.专业入围
招生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确定特长生入围名单,根据特长生专业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入围名单不得超过我校特殊学生招生计划的150%。
6.报告结果
6月14日前,招生学校将《2018年湘潭普通高中艺术体育专业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和《2018年湘潭普通高中科技创新专业学生认定名单汇总表》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结果确认
由市教育局体育保健站、教学技术室、基础教育科会同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学校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经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并向社会公布。6月25日,市教育局在湘潭教育网上公布了高中申报的合格特长生入围名单。
录取方式
市教育局根据各学校特长生的招生计划,在特长生专业考试入围名单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特长生。特殊学生的低招生计划纳入统一招生计划。认定的特殊学生与我填写的志愿不符的无效。已被录取为直系学生的学生,不再参与高中特殊学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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