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载《民主与法制时报》2014年12月
双料博士后
1986年8月的一天,湖南隆回县的一个偏远山村,老村长拄着拐棍和村民一起送走了本村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一位大学生。
这位年轻人就是刘仁文。这一年,他以全县文科应届毕业生第一名的成绩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录取。
多年以后,再忆这段往事,刘仁文告诉记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是提前录取院校,当时对他们来说很神秘,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参加体检,没想到从小体弱的他顺利过关。“一上学就穿上了警服,寒假回家都让中学老师感到自豪。”
大学四年,刘仁文一步一个脚印,收获颇丰。1990年大学毕业时,他作为北京市优秀大学毕业生,幸运地被公安部相中。恰在这时,他又因年级总分排名第一,获得了免试推荐读研的机会。
当刘仁文征求老家亲朋的意见时,大家都认为,“要毫不犹豫地去公安部工作,放弃这么好的单位不应该”,何况研究生3年后的就业形势还不得而知。但经过一番纠结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到中国政法大学读研究生。
研究生期间,刘仁文不但担任了校研究生会主席,而且其毕业论文还发表在《法学研究》等著名期刊上。1993年,他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刑法研究室工作。
但社科院不坐班的管理模式,让刚从学校毕业的刘仁文颇感孤寂。其时,适值“下海潮”“出国潮”,身边的不少年轻同事纷纷“下海”或出国,这更让他感到迷茫。
在那段苦闷的日子里,刘仁文以“坚持就是胜利”自勉,发愤图强,先后考取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博士后和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
在总结这些求学经历时,刘仁文告诉记者:“我先上了公安大学、政法大学两个专业性大学,后上了社科院、北大两个综合性的学府,终于奠定了‘以法学为基点,以经济学、社会学为两翼’的知识结构。”
脚踏中西文化
1996年,刘仁文应美国新闻总署邀请,以“国际访问者”身份访问美国。其后的10多年间,他又相继到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大学、牛津大学、德国马普外国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做访问学者或客座研究员,在国际刑事法院总检察长办公室做法律顾问,并多次应邀到俄罗斯、韩国、荷兰、芬兰、泰国等国和我国港台地区讲学、参加学术会议。
刘仁文很推崇林语堂“两脚踏中西文化”的治学观,对待外国法律制度和文化,他始终秉持“守中而行”。他既钦佩大陆法系偏重法教义学的精密逻辑,又欣赏英美法系的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研究方法,并试图把体系性思考和问题性思考有机地结合起来。
2004年底,刚从哈佛大学回到耶鲁大学的刘仁文,又被哈佛大学安守廉教授邀请回去,并介绍他结识了当时正在哈佛大学访问的国际刑事法院首任检察长奥坎坡。随后,经过组织批准,刘仁文应奥坎坡邀请到国际刑事法院检察长办公室担任法律顾问。
数年的海外游学和工作经历,大大开阔了刘仁文的眼界,“这些一流的高校和研究机构,让我得以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机会摆脱浮躁的氛围,去充充电。见贤思齐,我对自己为学为人的要求更高了。”
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密切接触,使得刘仁文始终能够站在刑事司法理念的最前沿。2012年,他重访国际刑事法院,恰逢“检察官诉曾任刚果(金)过渡政府副总统本巴·格姆博”一案开庭,他被邀请旁听庭审。
让刘仁文感受颇深的是,国际刑事法院把被害人利益的保护提到了很高的高度。比如:在特殊证人的保护方面,不但旁听者见不到这些证人,而且他们的声音经过了处理。甚至法庭在对证人面临的危险进行评估后,还会对那些有可能面临严重危险的证人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如帮其更改姓名、转移居住地等。
学术研究听从内心召唤
多年来,刘仁文始终秉持一个理念“刑事立法也好,刑事司法也罢,要符合人性。”每当遇困惑时,他总让自己静下来,听听内心的召唤,“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常识出发,来决定自己的态度和立场。”
“有一家媒体对我做死刑改革的专访,问我最想说的一句话是什么,我引用了南非宪法法院院长的一句话——‘只有人道的文化才能建立一个人道的社会。’”
这是刘仁文前不久在深圳“法治的突破”演讲中畅谈“死刑改革”时说的一句话。该演讲内容被《中国青年报》分三期连载。在文中,他认为,“我们不能期待一种血腥的死刑制度,能够带来这个社会的文明化。”
这不是刘仁文第一次谈死刑了。他跟踪研究我国死刑问题已10多年了,早期甚至因发表减少和废除死刑的文章而遭到网民的谩骂。但他认为,根据他对不同国家刑法的研究,“废除死刑是全球的一个趋势”。2011年,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取消13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开创了立法削减死刑的先河。最近公布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进一步表明了我国减少死刑、严格限制死刑的决心。
刘仁文也迎来了自己收获的季节,今年他的两本关于死刑的著作双双获奖。其中《死刑的全球视野与中国语境》获中国刑法学会成立30周年优秀著作一等奖,《死刑的温度》获新浪网致敬奖。
迄今,刘仁文已独著、主编及翻译了20多部书。他不但出版了“刑法之内看刑法”的多部著作,如《刑法的结构与视野》《刑法学的新发展》等,而且完成了“刑法之外看刑法”的“三部曲”(《刑事政策初步》《刑事一体化下的经济分析》《社会转型与刑法发展》),其中《刑事政策初步》被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列为研究生指定参考书。他的“立体刑法学”等研究成果,也在学界产生了相当影响,成为其个性化的学术标签。
除了基础理论,刘仁文还特别注重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研究,比如劳教、赦免等。他撰写的有关劳教改革的论文,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被联合国人权事务办公室翻译成英文。2013年,我国劳教制度最终被废止,这里面无疑也饱含了他的心血。他还先后在1999年国庆50周年、2008年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多次呼吁实行特赦。
同时,刘仁文也特别看重短文的价值,“受时间和精力的限制,一个学者也不可能把自己的每一个想法和灵感都写成一篇长篇论文,但这些想法和灵感却是珍贵的,如果能借助短平快的形式写出来与读者分享,也是一个贡献。”他还认为,“法律应与诗书通,好的法学者应有文人的情怀”。秉此理念,他先后在多家报刊开设专栏,出版了多部法学随笔集,如《法律的灯绳》《死刑的温度》《司法的细节》等。
理论与实务互动
刘仁文曾给自己定下规矩,要“像鲁迅先生所说的,将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到工作上来”。在学术研究、著书立说之外,他也十分重视司法实务。
从大学毕业前在北京市公安局月坛派出所实习,到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担任兼职律师、1994年前往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锻炼任院长助理、2014年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从参与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刑法修订专家咨询、中央政法委的司法改革文件讨论,到参加外交部、司法部组织的有关国际人权对话,刘仁文对公检法司都有接触,体制内外都有了解。
在律师生涯中,刘仁文曾办理过一宗难忘的死刑案。被告人周某、被害人李某在合伙开金矿过程中因金子保存问题发生争执,李某打伤了周某女朋友。事后,周某要求李某赔偿住院费,李某拒绝赔付后双方发生争执。
周某在李某言语刺激下,用水果刀捅了其数刀。抢救过程中,因医院疏忽,致使李某不幸死亡。法院审理认为,“其辩护人认为医院救治李某措施不当,请求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本院酌情考虑。”但后来周某还是被执行了死刑。
在此过程中,刘仁文作为周某的代理律师多次奔走,从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到死刑复核耗费了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甚至在无法联系到周某亲人的情况下,垫资3万元赔偿被害人李某妻子,期望能救周某一命,但终因种种变故未能如愿。
多年后,刘仁文在《死刑的温度》一书中,以“一个死刑案件的跟踪”为题,追述了这个案件。该文打动了不少人,甚至有读者来信说,有朝一日,一定要把它拍成电影。
这些经历,不仅促进了刘仁文的理论研究,也使他更重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司法制度的每一个细节。然而,在理论与实务之间,他有时也会纠结,比如,尽管他在理论上积极倡导要废除死刑,但作为实务工作者,他还是强调要忠实执行现有法律。
“每当这时,我总是以民国时期杰出法律人吴经熊的哀矜勿喜来自勉:‘我判他的(死)刑只是因为这是我的角色,而非因为这是我的意愿。我觉得像彼拉多一样,并且希望洗干净我的手,免得沾上人的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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