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讯6月6日,市政府发布《关于全面实施2017年山东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以201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57714元为基础,确定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
所谓工资指导线,就是政府根据当年的经济发展控制目标向企业下达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宏观调控国民收入分配的基本方式。换句话说,工资指导线只是企业决定工资的参考框架,对企业来说并不是强制性的。其作用是为企业和工会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重要依据,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
通知显示,2017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为:工资涨幅基线7.5%,上线12%,下线3%。2016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53938元,工资增长基线为8%,上线为13%,下线为3%。年平均工资基数上涨3776元,基线和上线略有调整。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工资指导线制度的重点是引导企业为员工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只要基线、下线、上线不为负,就说明政府引导的员工工资增长在上升。
通知指出,各类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分析企业经济效益、员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和劳动成本,考虑企业承受能力和发展目标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员工工资增长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合理确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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