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风景/包青。com为了拓宽技能型人才的职业发展空,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建设,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试行在企业设立专门的技师岗位。
据悉,这一试点将在已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省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在各区备案的企业中开展,对技能型人才进行自主评估。参评的超级技师应当是从事技术技能工作并具备企业生产、科研一线岗位相应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具体参与条件如下:
假设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精益求精的工艺精神,敬业、诚实守信,乐于奉献,为单位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2.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者职业技能水平,在高级技师岗位工作满4年,仍从事本专业工作的;
3.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企业产品研发、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
2.具有本企业和同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或形成本行业的技术标准,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企业后备技能人才培养和技能传承做出重要贡献的;
4.中国技能奖、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技术专家、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评选出泰山行业领军人才、齐鲁首席技师、齐鲁工匠。
对于掌握独特技能、对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稀缺的高技能人才,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评价条件。
开展专门技术人员评估,企业应当按照企业技能人才独立评估备案程序,在与原独立评估备案部门备案后,按照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评估工作。企业选择特聘技师后,应按照专业技能水平自主评估工作程序及时上传特聘技师数据信息,为被评估人员发放特聘技师证书,并纳入全省高技能人才数据库。
开展特需技师考评和聘用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技能人才现状,设立特需技师岗位,采取考评和聘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特需技师考评和聘用工作。受聘担任专门技师职务的人员,按照企业高级工程师的工资支付,在人才服务、政策扶持、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享受与高级工程师同等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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