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4月25日消息——0.6元一张,快递单号被明确标注出售。近日,在深圳论坛上,部分用户公开出售当天的物流订单号,“价格6美分,每天3-10张左右”。对于这一现象,潘翔律师表示,网上拐卖很难查处,而根据现行法律量刑较轻,违法成本低,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网上销售快递订单号0.6元/个
最近有个叫“桃园”的用户发了一个帖子,标题是“销售当天真实物流订单号”,上面写着:“我在南山一家科技公司上班,每天大概有3-10封快递邮件。发货地址是‘广东深圳’。我一般晚上7点来公司取货,想订的话可以提供照片。价格6分钱一张,大概是每天3-10张。记者试图根据桃园提供的QQ号与对方取得联系,但截至发稿时,对方仍未接受记者的申请。
事实上,快递订单已经销售了很长时间,销售订单已经形成了一个“灰色行业”。之前很多媒体都曝光过类似事件,网上可以购买到近百万份快递订单的个人信息,单个订单的数据信息可以24小时刷新。卖家也可以根据买家的需求订购不同交货地点的单个订单。
通过在百度搜索引擎中输入“快递单号”,记者可以找到一些快递单号交易平台,比如淘。一些平台打着“当天真正的快递单号”的旗号销售。而这些卖快递号的网站,只需要注册会员购买快递号就可以了。
单号多用于淘宝店铺“刷钻”
但记者发现,在很多论坛上,都有公开销售快递订单的现象,价格都是明码标价在0.5元或0.6元。在QQ里找关键词“快递单号”,有几千个相关的QQ群。记者随机加入了一个QQ群,发现买家大多是淘宝店主,购买订单号的主要目的是“刷钻”。
很多淘宝店主为了提升自己店铺的信誉,选择购买快递单号给自己店铺“刷钻石”,也就是通过信用欺诈进行虚假交易。在名为“*当日快递号”的QQ群中,记者了解到“大客户”可以获得0.3元/单的优惠价格。
0.6元一单,快递单号明码标价出售。近日,在深圳论坛上,部分用户公开出售当天的物流订单号,“价格6美分,每天3-10张左右”。对于这一现象,潘翔律师表示,网上拐卖很难查处,而根据现行法律量刑较轻,违法成本低,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市邮政管理局:对违法行为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
2014年3月26日,国家邮政局发布了《快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管理条例》,明确指出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非法披露用户信息将承担法律责任。然而,这并没有阻止犯罪分子出售快递信息。
作为快递行业监管部门,深圳邮政表示,快递服务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是安全监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也是行业监管的红线和底线。通过深圳投递渠道治安管理协调平台,我局与公安部门形成了信息通报和协同处理机制。一旦发现企业违法,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但目前,市邮政局尚未接到任何与个人信息泄露相关的投诉。
深圳邮政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非法向用户提供邮政服务或快递服务信息,将面临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七十六条和《条例》第四十八条有明确规定。邮政企业、快递企业非法向用户提供邮政业务或者快递业务使用信息,尚不构成犯罪的。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于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也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邮政管理局还提醒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选择正规、信誉好的快递企业。如果邮件的个人信息被非法泄露,他们可以向有关部门报告或举报。
0.6元一单,快递单号明码标价出售。近日,在深圳论坛上,部分用户公开出售当天的物流订单号,“价格6美分,每天3-10张左右”。对于这一现象,潘翔律师表示,网上拐卖很难查处,而根据现行法律量刑较轻,违法成本低,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律师:非法活动成本低导致犯罪分子铤而走险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潘翔表示,个人信息被作为商品出售,扰乱了公民的生活和工作,犯罪分子借机赚钱牟利。2009年2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七>》新规定了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罪,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为他人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上述规定处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潘翔还特别提到,就现行法律而言,信息公开多判三年,违法成本低也是犯罪分子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
潘翔律师认为,根据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网络用户通过使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商采取必要的措施,如删除、屏蔽和断开链接。网络服务提供者收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对扩大部分的损害和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犯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与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所以百度网站有义务审核用户上传的所有者信息。涉及公民隐私的个人信息应拒绝及时发布和删除,否则应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潘翔律师还表示,由于许多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达不到《刑法》规定的严重程度,难以追究刑事责任。在许多情况下,仍然存在证明和调查困难的问题。我国正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这是一部专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它可以从民事和行政角度更好、更全面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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