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是现代企业文明生产的重要标志之一,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标志之一,其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作为一级政府,要严格落实“四到位”,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谐、持续、快速发展。
思想认识要到位。近年来,在全县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一、从全国来看,最近陕西咸阳发生5月15日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河南平顶山5月25日特大火灾事故,东方之星6月10日沉船事故,天津港海瑞危险品仓库8月12日特大火灾爆炸事故。二、从全市来看,5月下旬以来,新宁县发生“5.23”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现场死亡4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44人。以及造成8人死亡的新邵县“5.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三、从全县来看:今年年初以来,仅发生一起触电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事故指标严格控制在市设定的目标范围内,但距离“零死亡”的硬性成就还很远。这些血淋淋的数字警告我们,安全生产不应该瘫痪或松懈。而安全生产是稳定的基础,是发展的源泉,是民生的必然。因此,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全县各级各部门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你必须时刻保持最清醒的头脑,让思想的警钟长鸣,在行动中不懈努力。特别是要把安全意识固化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防患于未然。
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并重、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大局稳定好转。首先,成员单位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必须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牢固树立“抓经济发展是政治成果,抓安全生产也是政治成果”的思想,全力以赴抓基础、建机制、强化监管、重落实,努力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按照县委、县政府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两责”实施办法》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生产监管不留死角、盲点和隐患。第二,部门之间的合作要到位。安全生产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综合监管工作,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只有各职能部门共同执法,协调联动,才能更好地保证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稳定。根据国家、省、市的统一部署,我县正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教育、大调查、大整改”行动,行动时间将延长至今年12月底。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和支持。特别是要做好“打非”专项整治工作,科学制定好工作方案,按照有计划、全覆盖的要求,大力推进专项整治。采取联合执法、集中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纠正违规行为,扫清监管工作的死角,形成强大的合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第三,监管当局的责任应该落实到位。各级安监部门和行业部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行业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要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监管,进一步推进各行业各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安全是效益,安全是发展”的理念,真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效益放在同一个位置上进行安排和部署。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督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一岗两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好,班子成员互相配合,真正做到有所为、有所负责。
工作措施要到位。抓安全生产要把重点放在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管上。,切实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格执法、重实效。首先,我们必须严格执法。安全监管就是“以得罪人保护人”。因此,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必须秉公执法、平等执法、严格执法,以促进安全生产法制化水平的全面提高。要严格执行《烟花爆竹行业重大事故行政处罚标准》等相关文件。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企业,曝光的要坚决曝光,处罚的要坚决查处,关闭的要坚决关闭,刑事责任的要坚决依法追究。第二,要严格“打击非法活动”。违法生产经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源头,每一次事故背后总有违法的影子。因此,对于非法生产,要坚持重拳、毒品、恶作剧,严格查处,严厉打击。要组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生产,才能一查到底,共同打击。特别是要坚决斩断非法生产经营背后的“黑手”,坚决摧毁非法生产经营背后的“保护伞”,严惩那些发现公职人员干预企业非法生产经营的人,无论涉及谁。第三,要狠抓日常监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评分管理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和危害程度查处违法行为。以评分管理为基础,探索建立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促进安全监管、土地、信函、银行等部门信息共享。对缺乏安全生产信用的企业,要在土地使用、项目、融资、保险、换证等方面严格限制。同时,主管部门要坚持不懈,认真开展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校车、消防、道路、水运、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薄弱环节整改,形成长效机制,有效防止各类重大事故发生。
问责制应该到位。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坚持“严查严管严罚”的八字方针,明确责任主体和要求,以责制责,以责制责,保证责任落实。第一,实行面试制度。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不到位,导致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重大隐患整改不力、重大危险源监控不力的乡镇单位,县安委会或安委会办公室将对相关部门负责人、乡镇党委、政府负责人和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警示,通过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违规不处理等重点工作作为主要考核指标。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未落实工作和职责,导致重大隐患未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年度考核控制指标突破、发生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职业健康事故的,在考评、选拔任用、培训调动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第三,实行严格的问责制。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力的,要提前启动问责机制,严格行政问责。按照“四不放过”、“科学严谨、遵守法律法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严格追究责任。批评、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监察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事故负有失职或领导责任的各级、各部门领导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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