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30岁,只有小学文化,靠收保护费过着江湖生活。
昭通巧家县人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2012年8月15日出狱后,邀请朋友在昆明开了一家发廊,找了一些“女士”做色情服务。同一条街上还有一家“色情沙龙”,老板娘是马。
因为是昭通老乡,朱和马很熟,需要转移“小姐”的时候,两人都互相照顾。后来两家分别在寻甸和松明开了足疗店,但还是有隐性的色情服务。马看中了朱店里的“招牌小姐”,就把它挖到新店里高薪聘请。金字招牌小姐被挖走的半年间,朱的修脚店生意一落千丈,他拿马出气。
被骗到昆明挨打
2014年5月10日,经过一番策划,朱等人让女友杨假扮成小姐,打电话给马,说她想去自己的足疗店工作,让马去昆明北站接她。马约了男朋友何某开车去昆明。杨和马约在加油站见面。一辆货车来了,带着六个人下来了。二话不说,就开始打马的男朋友何。
这些人是在朱的邀请下,从寻甸租车来到昆明的。他被打得遍体鳞伤,一再求饶。马认出带头打人的是朱,就上前求情。何某趁机逃走,被抓,受了点打击。
“警察”要做思想工作
朱认为“金字招牌小姐”每天可以帮他赚1000元,半年后需要马赔偿他18万元的“小姐挂失费”。朱威胁说:“坑已经挖好了。你不拿钱,就被拉到金殿后面埋了。”
随后,朱叫来一名自称是警察的身穿警服的男子帮忙协调,如果谈判失败,他被送往研究所治疗。这个人给马做“思想工作”,说大家上市不好。
实际上,该男子沈某某只是林文派出所五华保安公司招募的一名街道巡逻保安。事件发生时,他穿着警服。
朱说他至少要2万元,马在“警察”的劝说下同意了,但卡丽只有7000元,于是对方逼他写了1.3万元欠条。签字后,马发现自己挎包里的6000元现金不见了。
当晚9点左右,朱等6人带着马和男友来到取款机前,取了6000元。朱邀请大家吃饭,然后分享战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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