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济南10月3日电3日,省检察院官方微信发布赵书文涉黑犯罪集团案公诉纪实。此案涉及人数众多,影响广泛。光是宣判就花了三个多小时。
6月4日,赵书文涉黑犯罪集团案一审判决,赵书文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41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1年6个月不等。
据了解,自2000年汶上县唐阳煤矿建成投产以来,赵书文开始涉足汶上煤炭销售和运输行业。2006年后,为了争夺煤炭销售和运输的市场份额,赵书文领导和指挥该组织成员,积极开展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对煤矿及其工作人员、煤炭销售人员和煤矿周边地区人民形成了心理胁迫和威慑,致使有关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敢检举和控告。
2012年12月,赵书文等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捕。经过7个多月的调查,2013年9月21日,汶上县公安局先后移送以赵书文为首的51人,涉及犯罪17起,涉嫌犯罪98起,移送汶上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主犯赵书文在汶上有深厚的地方背景和复杂的关系网。一方面,为了避免文件和证据被销毁,并对案件保密,另一方面,为了尽量减少外部干扰,工作队采用了不公开的案件处理方法。”作为案件负责人,济宁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刘东说。此案涉案人数众多,犯罪事实众多,影响范围广,危害后果重,在济宁市刑事案件中均居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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