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产业公告号: 2018-030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6月10日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6月15日以通讯形式召开。八名董事应出席会议,其中八人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赵先生主持。会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召开。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了表决:

一、《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鉴于霍焰先生、张立忠先生、张卓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经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选举郑小将先生、郝立平女士、阚祥源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结束时止。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8年7月3日星期二召开,记录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

投票结果: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宣布。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小将,男,1966年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工程师,南京科技大学工程硕士,美国巴尔的摩大学金融硕士。曾在武器系统工程研究院、中行信托投资公司、火炬高技术投资公司、徐东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从事投融资、并购、资本运营等领域工作。2008年5月至2015年9月,他在徐东集团工作:担任徐东新能源董事、副总裁、执行副总裁、总裁。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他在徐东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2017年1月至2018年3月,在上海嘉林杰纺织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现就职于宝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郑小将先生不允许被提名为董事;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未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系,不是背信人;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郝丽萍,女,1972年出生,本科,汉族,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曾任沈阳美成在线印刷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副董事长,北京东方龙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办公室主任;2009年3月至2012年1月,任北京贾伟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主任;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任国美控股集团管理中心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7月,任中书控股集团管理中心主任;2015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徐东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总监;2016年10月至今,任徐东蓝天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任上海佳林杰纺织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年1月,任上海嘉林杰董事;现就职于宝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郝丽萍女士不存在不能提名为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未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系;不是违反信托的对象;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阚祥源,男,1978年出生,本科,汉族,中国国籍,无国外常住户口。2000年从中国金融学院投资系毕业后,先后就职于北京大悦咨询有限公司、IDSSCHER中国有限公司、毕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安永咨询有限公司、德勤咨询有限公司等。,担任咨询顾问、咨询经理、副总监等职务,从事企业战略咨询、运营咨询和投资管理咨询。2015年12月至2018年3月,在徐东集团工作,担任徐东新能源投资部资本运营中心总经理、集团投资部执行总经理;现就职于宝塔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靳祥源先生不存在不能提名为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未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系;不是违反信托的对象;董事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上市规则和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股票代码:000595证券简称:宝塔产业公告号: 2018-031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召开会议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会议:宝塔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其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持时间:

现场会议于2018年7月3日14:30召开。

网上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3日9: 30-11: 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7月2日15:00至2018年7月3日15:00。

备案日期:2018年6月26日召集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上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与会者:

2018年6月26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股东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西峡区北京西路630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审议议案名称

股东大会应当审议下列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宝塔实业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我公司2018年6月16日在巨潮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普通议案,只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该议案才有效。

第三,提案代码

议案第一项为累积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应选举三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票数乘以候选人人数。股东可以在候选人之间随意分配投票数,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投票数。

四.现场股东会登记方式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现场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对于传真注册,请发送传真并打电话确认。股东登记参加现场会议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7日至2018年7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12时,下午14时至下午17时。

注册地: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公司证券法律部。

动词 (verb的缩写)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不及物动词其他事项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鹏

电话:0951-2021581

传真号码:0951-5610017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630号

邮政编码:750021

电子邮件:btsy000595@126.com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承担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场,并携带相关证明文件。

在网上投票期间,如果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应在当天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进展情况。

七.供参考的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宣布。

附件:

一、“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二、委托书;

三、“累积投票法下计票原则”。

宝塔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6月15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网上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和投票缩写:投票代码为“360595”,投票缩写为“西轴投票”。

2.提案设置和意见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写投票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法案,填写投给候选人的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在各自拥有的每一个提案组的票数范围内进行表决。如果股东所投的票数超过其所拥有的票数,或者如果他们在差额选举中所投的票数超过候选人人数,则他们为提案组所投的票应视为无效票。如果你不同意某个候选人,你可以给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股东大会提案进行表决时,视为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提案表达了相同的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的总提案和分提案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股东先表决次级方案,再表决一般方案的,以已经表决的次级方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以其他无表决权的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提案进行表决,然后对分提案进行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动议的表决应以第一次有效表决为准。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7月3日交易时间,即9: 30-11: 30和13: 00-15: 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2018年7月2日下午3点开始投票,2018年7月3日下午3点结束。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时,必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指引》的规定进行身份认证,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南》栏目中找到。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委托书

我在此委托/女士代表我出席宝塔实业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对会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

客户:

客户端IDNo。:

客户证券账户:客户持有的股份数:

收货人:收货人IDNo。:

委托人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委托人未在会议上就表决事项作出具体指示的,委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累积投票法下的计票原则每股有表决权的股份,其选举票数与所选数目相同;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数是股东拥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与选定的待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集中或分散使用自己拥有的投票权。

获得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的股东当选。投票结束后,将根据每个候选人获得的票数从高到低依次产生当选的董事和监事,待选董事和监事人数有限。当选董事、监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当选的董事、监事候选人自动当选。其余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重新选举产生,选举产生的董事和监事按照上述操作规则决定。

股东应以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投票。股东的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投票无效。

股东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的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效票不计入选举票数,但股东所持股份的表决权计入股东大会所持股份的总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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