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期
“你说我做什么”的话题
现在有网友留言,部门处理结果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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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网络用户信息:
本人单身妈妈,在开发区工作,孩子2岁,名下无房。可以申请公租房吗?如果可以的话。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回答
回复单位: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位网友好,请就你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流程”的问题回复如下: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城镇住房保障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向租赁补贴转变。根据我县公共租赁住房的住房情况,从2017年开始,以住房租赁补贴的形式对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住房保障。
二、《蓟县2020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方案》已上报县政府研究。实施方案出台后,请检查方案规定的保护范围和条件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居民可以去户籍。在社区申请;城镇新就业和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可以向其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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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网络用户信息:
请问今年的“三支一扶”考试时间和事业单位应届毕业生招聘比例?
回答
回复单位: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友你好!对你的问题给出以下答案:
1.“三支一扶”考试由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三支一扶”办公室公布,考试在全省统一组织。
2.2020年,泾县事业单位将继续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笔试。
3.受疫情影响,检查计划和时间尚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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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人民政府网络用户信息:
我的孩子出生于2010年4月。出生后,独生子女费一直由木桥社区支付。最近接到木桥居委会的电话通知。因为我有机构,独生子女费不再由社区支付,所以要求我去机构办理。我问木桥社区能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木桥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你家的独生子女费不再由社区支付,所以和社区无关。他们没有提供任何证明。我必须带着我的证明去单位咨询。单位说只能申报6月份的工资。6月前的独生子女费怎么办?是送木桥社区,还是想补?
回答
回复单位:泾川镇
网友你好,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以你家的独生子女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现在既然你单位从6月份开始缴纳独生子女费,请到你单位开具不缴费证明,到木桥小区凭证明办理缴费。
转自:泾县人民政府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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