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老赖”称自己没钱没房,银行卡上的财产只有385元,还有一辆电动车,但法院查明他是以妹妹和女儿的名义在鼓楼和六合区买房的。昨天上午,鼓楼区人民法院就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案件举行公开审理,判处转移、隐匿财产的老赖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在一起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案件中,陈福峰被判向前妻支付47.56万元,案件于去年10月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陈福峰来法院要求他申报财产时,声称自己没有银行存款,没有房子,没有车,只有一辆电动车。他还自称是低收入家庭。他因为生病,把所有的积蓄都花在了需要治疗的地方,现在住在哥哥家。通过集中财产检查监控系统,法院只查到他的部分银行账户信息,余额共计385.74元。
实施过程中,该案组织者关峰了解到,陈福峰经营着一家名为“满意水电”的建材商店,其花了100多万元医疗费的言论可疑,因此自2017年以来多次组织双方谈判,但陈福峰并未配合。结合他的行为,法院决定拘留他15天。
在被拘留期间,申请人提供了陈福峰以其姐姐的名义在鼓楼区买房的线索。承办人调查发现,该房屋确实是陈福峰的姐姐名下的,但购房代理人是陈福峰本人。在询问过程中,陈福峰关于该房屋来源的说法自相矛盾,含糊不清。一会儿“姐姐家境好,姐夫经商,让我买房”,一会儿“哥哥姐姐们见我身体不好,商量着给我买套房子住,挂在姐姐名下”。
这房子怎么了?管凤的执行团队马上来到宿迁市陈福凤姐姐住的一个村子。当被问及南京是否有房产时,陈福丰的姐姐明确表示:“我家很穷,在南京怎么买得起房!”村委会的人也证实,陈福凤的姐姐是当地的贫困户,经济情况很一般。
由于陈福峰在谈话中前后矛盾,涉嫌故意隐瞒或转移财产,行政决定搜查陈福峰的住所,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一张房产证,户名是陈福峰的女儿。
看到房产证找到了,陈福峰情绪激动,摔进了家里的一个大衣柜。关峰马上抱住陈福峰控制住。陈福峰情绪稳定后,承认女儿在六合区某处买房。
原来,陈福峰为了不给前妻多交47万,想尽办法制造自己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假象。他以妹妹和女儿的名义在鼓楼和六合买了两套房子,一直住在以妹妹名义购买的鼓楼房子里。
昨天,鼓楼法院就此案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并在法庭上宣布了判决。陈福峰被判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记者了解到,陈福峰在六合购买的房产将被法院拍卖用于还款。鼓楼法院还拘留了18名“老赖”出席庭审,并通知20名执行人出席庭审。宣判后,部分执行人开始打电话催收欠款,部分提出与申请人商讨执行和解协议。截至当日下午6时,已执行18例,完成目标金额104万元,对仍未履行债务者采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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