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洋举
想弄清楚老子的章句和整个道德经的目的,总可以看到,无论是从本体论、认识论,还是从人的心态和社会实践层面,老子都是关心事态的,即国家和趋势的思维,以及写作的方式。按照老子的说法,“自然”的状态和走向就是我们的自然存在。这一点在文中体现得很明显,比如:“成功之后,人们都叫‘我是天生的’”;“希望,说话自然”;“道是自然”;“道之尊,德之尊,夫之命,性之尊”;按照这些章句的意思,道、德本身、人、万物都遵循“自然”。那么,自然的恰当内涵是什么呢?换句话说,自然是指什么样的情况?
《庄子·天下篇》中说老子的思想是“以恒常、虚无、存在而建,主体是以太”。句中的“常”字,历代学者都很看重,但众说纷纭。“常”字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独立概念,应结合老子的一般哲学,参照《老子》的一般哲学来具体分析。
“常”字在《老子》中出现频率很高,具有重要的独立概念意义,如“常德”、“Xi常”、“归命说常”、“知和说常”。这里的“常”一词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常识”、“法治”、“法律”等多种含义,但总体来说,更适合解释为“正常”,以沟通古今语境变化的障碍。基于这一观点,老子的许多思想命题可以转化为关于可能性和必然性模式的哲学表述。老子是把一切事物的相关状态和转化趋势作为一个整体来讨论的,他是在试图掌握这些情况下的常态。
在老子眼里,世界是运动的,运动体现为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有许多可能的趋势和状态。无论是“变”还是“不变”,存在还是超越,每一种情况都是“正常”和“积极”的,即平稳、平衡、正常。也就是说,事物的存在和演化必然存在一个最优状态,这个最优状态就是道的规定的本质。最接近这个最优状态的是具有动态自进化、自组织、自平衡的稳定状态,也是自然常态。自然常态具有自发秩序生成和修复的功能。但需要注意的是,并不等于有序,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一种混沌状态,这是后来的法学理论解释者始料未及的。如果我们失去了常态,事情就会走向异化和衰落。所以老子的哲学不仅仅是一种状态哲学,更是一种关于最佳状态的哲学,即一种稳定平衡的状态。老子以“道”作为统一“天”与“人”对立的范畴,主张“无为”与“无为而无不为”,只是为了捍卫常态,因为只有这种情况才是正面成功最大、创作成就最高、负面影响最小的情况。
在道论的整体语境中,“自然”可以解释为:事物是自身,即自身存在和变化的逻辑,事物保持或自由恢复的情况等。这是指事物对自身存在和变化的内在逻辑的自我肯定趋势。庄子有“乱”的说法,是最好的比喻说法,说老子的本性是最好的情况。如果用我们这个时代的知识和思维资料来解释,从本质上来说,老子的“性”的本意是指常态,而非自然则是指异常、不正常、不正常等。
根据以上分析“自然”的尝试,我们甚至可以得到老子哲学的新定义。所谓老子哲学,就是关于情境或情境的哲学,或者说是掌握变化趋势的哲学。老子的旨趣在于研究一切事物,包括社会历史的可能情境,他的回归落实在理解最佳情境、持久稳定情境的哲学上。这种最优情况既是事物的最优演化趋势,也是存在的最优条件。“最佳”是指“正常状态”,简称“正常状态”。常态的本质是自然状态,这是老子“道”的根本含义。老子的“自然”不是指自然、规律、事物、实体、元素、自然现象等。,而是指这种正常、稳定、优化、动态、平衡的局面,这也是老子“道”论的重要实践价值。“道是自然”的实践取向是要求人类捍卫常态的原则。“自然”是指在所有可能的情况中,牢不可破的最佳竞争情况。在老子眼里,无论变化还是不变,存在还是超越,每一种情况都是“正常”和“积极”的。也就是说,一定存在最佳状态,最接近这个最佳状态的就是自然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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