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保持案件质量的生命线,必须做好案件质量管理。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的一批人意识到,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如何进一步发挥案件管理的作用,将检察机关的全部办案活动和各类案件纳入全过程,进行统一、实时、动态的管理和监督,为全过程的所有案件“留痕迹”变得越来越重要。为此,研究所率先在全省开展过程监控工作,不断创新各种形式、渠道和角度,狠抓这项工作。

据了解,遵义市检察机关2016年开展流程监控1609次,及时进行面对面提示1385次,发送书面流程监控通知224次,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遵义市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控,严格控制案件受理,对提交案件的审查进行举证,对涉案款物的管理进行审计,并及时在内网上通报“四个环节”。

医院采取多项措施提高案件监控能力,选派工作能力强、熟悉线路系统操作的业务骨干担任兼职过程监控员,负责线路的过程监控。跟踪监督案件管理部门发起的案件进行流程监控,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给案件管理部门的专职流程监控人员,实现监控信息共享。围绕过程监控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形成了“有问题、有案例、有管理”的新局面。

凤岗县人民检察院办结案件后,要求后系统检察官提交案件质量自查表,使监测不流于形式,使监测工作产生实效,为案件管理质量的提高服务。

红花岗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基层医院流程管理业务与信息化的融合。2016年11月,组织开发了过程监控数据应用软件,并于2016年12月12日投入试运行。遵义检察机关将在流程监控数据应用软件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案件质量评估数据应用、纪检监察数据应用、行政管理数据应用等功能模块,最终实现评估系统量化数据的自动统计和警务人员“四合一”电子档案功能。

遵义市人民检察院建立的“检察委员会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从前置程序、讨论方式、后续监督三个方面增强了检察委员会的议事决策能力,使检察委员会会议真正实现了会议准备信息化、材料电子化分发、权限严格控制、信息传递便捷化、会议表决规范化,最终达到全方位智能辅助检察委员会工作的目的。

依托检察院委员会的音像案件讨论制度,医院公诉室多次与基层检察院联系,听取一些疑难、重大案件的专题汇报,共同对案件的犯罪事实、证据、定罪量刑等进行分析讨论。今后,遵义市各基层检察院除特殊案件外,都将通过检察院委员会的音像案件讨论系统向市法院报告,有效地将科学技术应用于案件处理,促进公诉信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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