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庭审判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最高法院发布了1,284项人身安全保护令
中新社北京7月19日电2016年,中国各级法院审结家庭案件175.2万起,其中离婚案件139.7万起。近千万人涉及民事登记离婚和法院判决离婚。这是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等15个部门19日联合召开的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的。与此同时,自2016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底,地方法院已发布1284项人身安全保护令。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随着离婚率的上升,未成年人教育抚养、妇女权益保护、老人赡养等社会问题频频发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更严重的是,如果家庭纠纷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极端的刑事案件,给社会秩序带来严峻的挑战。因此,加强家庭审判,深化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对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安全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他介绍说,自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启动家庭审判模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以来,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家庭纠纷解决机制,与民政、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开创了多种形式的合作。80%以上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机制,为家庭审判改革创造了有利条件。建立健全家庭案件、家庭调查、婚姻冷静期、诉前调解、案后回访等心理咨询和干预制度,取得良好效果。“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正式实施后,地方法院迅速采取行动。截至今年6月底,共发布了1284项人身安全保护令,使许多人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特别是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个人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周强还承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司法的需要相比,人民法院的家事审判不能完全适应审判理念、体制机制、司法能力、专业化等方面的要求。为了积极应对家庭案件数量不断增加、案件类型更加复杂多样、纠纷解决困难带来的新挑战,人民法院必须继续深入改革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
他指出,有必要探索引进专业人员,依靠专业机构协助处理家庭案件。家庭案件的审理涉及心理学、社会学等多个领域,需要家庭调查员、儿童心理学家和陪同社工等的协助。,及时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咨询和专业咨询服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成功与家庭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的改革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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