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夫妇:再婚,忠贞不渝

岳飞一生清廉,没有仆人。他曾经对给他起名字的吴昊说:“仇人不灭,何以家为?”但是,在他清廉的一生中,他没有和三个女人分一杯羹,或者没有分一杯羹,或者注定要分一杯羹。

第一个女人:岳飞的第一个女人是刘,她也是和的生母。对于岳飞来说,刘应该算是一个没有机会的女人。刘和岳飞大约在政和八年结婚,这是根据在宣和元年六月的出生而定的。可惜这个女人随部队驻扎在岳飞外地,守不住节,再婚两次。《》对刘家的描述是这样的:“飞兵权之日,被遣往滁州韩世忠处写书,欲归书。石忠走后,告诉他说:“据说岳有一个结过婚的妻子。如果你看到你嫁给了一个护送队的妻子,你可以派人去拿。忠臣归来,密报以忠义之语飞扬,航班不答,忠义之声不绝于耳。飞走说:“冰上渡河那天,我丢下老婆去服侍老母亲。出乎意料的是,我的妻子再婚了,我讨厌这样。我派人送了500块钱去帮忙。恐怕这个世界不知道为什么。"订购并向银行报告. "

《路尧》也有类似记载:“绍兴八年,丁卯飞临京师,妻子刘、费穆留在香洲,费穆渡河与刘改变了适应,连在淮东的韩世忠的军队,史忠叫费收回,飞3000。丁茂听了,玩弄着他的故事:‘我不为自己说话,我怕自己抛弃妻子。’一封回信。"

边辉的记载更为详细:韩世忠告诉岳飞派来送书的王忠臣,岳傅玄的妻子嫁给了他指挥的镖局,并让王忠臣回去告诉岳飞去接妻子,赶紧回家。岳飞听到王忠臣的举报信后没有回答。结果被韩世忠打给了皇帝。皇帝问为什么,岳飞只好奏道:“我过河时,把老婆留在家里伺候妈妈。没想到,这厮再婚了两次。我真的很讨厌。我已经派人给她500贯帮她养家。全世界都不知道这件事的原因。我自己不说,怕会有抛弃老婆的谣言。”

所以面对皇帝的搭配,岳飞只以“切骨恨之”的硬话回应。毕竟她先辜负了他。岳飞这样一个血淋淋的男人,对于这样一个女人,抱着一种“可以忍,但不可以忍”的态度。多少过去的亲密往事因为这个女人的背叛而化为乌有。

也许刘就像金庸笔下的。作为一个农妇,她有些艳丽,所以被一个高贵的王子所吸引。一个月的一个漆黑的夜晚,她偷偷逃离了这个贫穷的家庭,扑进了王子的儿子的怀抱。但是,这位公子,却也将她当作玩物,轻易抛弃。毕竟,她再次落入下巴丽人手中,继续过着贫穷的生活。但是,当她收到500贯的巨额补贴时,不知她心里有没有不甘和羞愧...

第二个女人:这个女人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没有机会和岳飞分享的女人。只是因为有人送到岳飞家,才被传为风流韵事。

这件事的日期未知。这件事应该发生在绍兴五年,平阳姚之后,绍兴淮西兵变七年之前。见《金编》。故事是这样的:“公,我父亲告诉我时,公说:”四川吴曾试着派他的下属官员讨论军事。他对某一个人的疏忽感到惊讶,并将其归因于吴。吴乃花二千元买了一个士族女子,送了两个使臣的妻子。有人叫他站在屏风后面,告诉他:‘某家穿麻布耳朵,吃黑脸耳朵。如果一个女士能同甘共苦,她可以留下来,否则,她不敢留下来。“女人只吃不笑,有人说,‘你吃了就不能留下来。’我寄回去了,但是从来没见过。"

翻译如下:岳飞家从来没有嫔妃伺候过。有一天,黄宗去做官了,所有关于岳飞的贵族妇女是妃子的谣言都被远远的听到了。当黄宗回来时,他急忙问岳飞。岳飞曰:“是如此。四川的吴郡傅玄派人来谈军事。当我请你吃饭时,他对我餐桌上的冷淡感到惊讶。回去后,他告诉吴,即使岳飞没有那么奢侈,至少总会有一个色彩和艺术俱佳的艺伎来参加这个酒吧,但是没有人。于是,吴杰花了2000块钱买了一个火化的女人,又派了两个老婆送我。得知此事后,我并没有看到这位著名的女士,只是让她站在屏幕后面。我告诉她:“我们家上下都穿亚麻衣服,只吃咸菜和粗粮。如果这位女士能和我同甘共苦,她会留下来。否则,她不敢留下来,但请回去。”屏幕后面的女人只是傻笑。我说:“既然这样,你不能留下来。“然后,我就让她回去了,从头到尾再也没见过面。

在这里,我们需要稍微了解一下宋朝的风气。据《宋实园》记载,石到一个富裕人家赴宴,餐桌不是摆在桌上,而是一个妓女端着盘子,轮流上来拜客。所以吃饭的时候,大家身边都是化着漂亮妆的美女。这也是宋朝的官方氛围。

再看岳飞,他不把女人当玩物,而是要求身边的女人“同甘共苦”。如果他做不到,他宁愿放弃别人白白送人的美好!这在当时真的很有价值。

另一方面,岳飞吸取了刘的经验,所以这次送走这个美女是可以理解的。

第三个女的:我说了两个和岳飞没有一点股份的女的,然后我想说和岳飞“牵着你的手,和你儿子白头偕老”的李娃。如果没有“莫须有”的大委屈,我相信他们可以做到“与子白头”。

岳飞孙子主编的《湖北金拓跋汇编》中记载的李娃:“李是有名的婴儿,字小娥,以礼服大妈,养军务。第一任大臣退伍后,会到将领家中,抚爱妻儿,用恩情捆绑他们,讨他们欢心。宜兴日,第一大臣欲召而行,部下造反,李得之,一言不发。总有一天,大家都会在门口,坐着讲,抓叛军,一个军队就威风了。"

“金拓续”在《李氏祖告楚夫人书》中对李娃的描述是:“前楚夫人李氏温良廉明,节俭自修。她住在荣安,不听傲慢,也不改变自己的闲暇。”

据考证,李娃在宜兴生活了四年,生于林悦,两三年后应该会嫁给岳飞。她比岳飞大两岁,结婚的时候二十八九岁。

李娃是个不平凡的女人,不仅能服侍婆婆,还能统筹代理军务。岳飞出征,李娃一定会去下属家安抚妻子,以恩报恩,让下属爱岳家军。我在宜兴的时候,岳飞不在部队。李娃听说岳飞的一个下属要造反,什么也没说。直到有一天,安排妥当,所有将领都集合起来,调查结果公开宣布,毫无戒心的叛将被抓斩首,整个军队肃然起敬。

周觅在《齐东野》中记载了这个女英雄:有一次,岳飞出兵,待在后方军营的李娃听说岳飞战败,连忙下令亲率大军前去救援。没想到这次,岳飞胜利回家了。他很惊讶的问这个pro怎么了?挚友曰:“吾奉夫人之命,去救秋。”。岳飞听到这个消息后勃然大怒。你怎么能服从别人的命令?于是斩了这个亲。

《董祺·俞晔》写于宋末。这个传闻至少可以说明,在人们的心目中,李娃是一个多少有点英雄气概、有管理才能的女人。或许正因为如此,岳飞才对李娃要求严格。后来,她只允许她“爱抚他的妻子和儿子,用善良来结他们,讨他们的欢心”。唉,宋朝历史上还有一个像梁红玉一样的怪姑娘。

从绍兴十一年到绍兴三十一年,在被流放的二十一年间,李娃带着岳飞的子女在岭南艰难度日。他们被处以流放者最严厉的徒刑,人身自由受到严格限制,所以每个月都需要向监管人自首。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娃也可以“置身事外,不换清闲”。

当然,除了有那么多好看的产品,李娃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在宋代,丝绸和亚麻仍然是主要的服装,棉花生产相当少,所以棉花被认为是稀有和珍贵的。当时所谓的“布”特指亚麻布,穷人没有穿丝绸的能力,只能裹在粗布里。长期以来,“布”已经成为普通人的代名词。据《金拓补》记载,岳飞平日只穿麻布,不穿绸缎。有一次,他看见李娃穿着一件丝绸连衣裙。虽然这件衣服不是高级丝绸,但岳飞已经很不高兴了,说:“听说后宫嫔妃都在北方,但还是很穷。既然和我在一起开心,就不要在这里穿衣服了。”从此全家再也不敢穿丝绸了。

有这样一个出神入化的女人,真不知道是岳元帅几代人的福气。岳飞去世后的三十五年里,当李娃以一种优雅的姿态微笑着面对世界的深沉黑暗和苦难时,她确实没有遗憾。可惜她没有等到岳飞康复。就在丈夫平反前两年,岳飞生命中的这个妻子,岳飞死后死去的恶业女人,去世了。75岁的时候。

这就是岳飞生命中的三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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