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点!
从10月15日开始
闽侯县道路公共停车位
我要收费!
为了推进闽侯县文明城市的创建,提高公共停车位利用率,保证普通市民公平使用公共停车资源,防止部分车辆长期占用路边停车位,从10月15日开始,闽侯县县道路停车位正式开设停车收费模式。
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起来看看吧~
收费标准
根据侯发改价(2017)15号文件规定:
逢停必扫码
收费时段为7:30--21:30
前30分钟免费
30分钟至1小时收费3元
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
(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
同一辆车连续单次停放24小时的
最高收费30元
免费时段为21:30--次日7:30
收费如何计时
收费时段内
在收费车位内停车
5分钟内必须扫码
【重要的事说三遍】
逢停必扫码!
逢停必扫码!!
逢停必扫码!!!
停车收费路段
如何辨别哪些是收费车位
路段所有施划为白色框线、头尾或侧方印制有4位编号、安装有地磁感应系统和二维码装置的车位,均为收费泊位。
如何停车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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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缴费流程
1、车辆驶入泊位后,系统开始计时,车主需在5分钟内扫描车位前方或者侧方服务二维码;
2、按照提示确认停车;
3、当您驶离泊位,系统会自动停止计费,点击完成缴费即可。
首次停车未及时扫码将收到以下提醒
1、巡检员会在现场当面提醒停车人;
2、停车人不在现场的,巡检员会在车上前挡风玻璃上放置告知单,您可扫描告知单上的二维码进行缴费;
3、您可能会接到服务电话,通知并引导您进行扫码停车;
4、如占用车位5分钟内未扫码确认,视为违例行为并拍照取证,恶意欠费产生的不良记录将被纳入征信系统。
路面停车收费的性质
1、路面停车收费,收取的是占用道路停车费,而道路主体是供公共通行;
2、并不是车辆保管合同法律关系,是政府收取个人占用公共资源的费用。
路面停车收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临时占道收费符合行政性收费的效率性原则。由于道路、公共设施等社会资源的稀缺性,实行行政性收费能够提高道路、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
路面停车收费的政策依据
建设部、财政部和国家物价局联合发布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因特殊需要必须临时占用道路兴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基建施工、堆物堆料、停放车辆、搭建棚亭、摆设摊点、设置广告标志或其他临时占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交纳占道费。”
《国家发改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2975号);
侯发改价(2017)15号文件
【经营管理单位】
(国有企业)闽侯县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0591-22065736
【监管部门】
闽侯县城停车场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
监督热线:0591-22988680
来源:滨城停车
编辑:倪心昕 潘杰 黄琳琳
校对:吴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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