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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人才引进政策购买补贴咨询
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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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2020年7月毕业后在嘉兴工作的硕士。当时的购房政策是以购房补贴的形式支付6个月的社保,接受不动产权证申请去买期房,2023年出了房。
但是2021年4月出台人才房票政策,只适用于未购房首付,我申请不了;现存的购房补贴政策我也申请不了,因为要23年才能拿产权证。现在的政策是2020年以后首次来嘉,但是政策明年就结束了,后续政策调整如果调整成2021年首次来嘉,那我不是申请不了了吗?既没拿到房票也没拿到购房补贴,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能否拿购房合同来申请?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日期
回复内容
你好!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嘉兴市本级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操作细则》(嘉人社〔2021〕7号)规定,2020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工作,与市本级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在市本级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享受购房补贴。硕士毕业生开始享受时间为2017年起。
南湖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联系方式:0573-82061860。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8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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