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搬新房是件高兴的事,但是呼和浩特市民李老师拿到钥匙的时候说:“心里很迷茫。”
位于如意开发区的信达中心(学府公馆),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的1500元/平方米精装标准,可在李先生和一些业主看来,装修好的房屋与当初约定的精装标准、风格、质量相差甚远。交付新房与样板间差距大
近日,李先生向晨报融媒记者反映:“2018年11月,我以妻子的名字在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信达中心(学府公馆)购买了一套精装loft,开发商承诺2019年9月交房,可是一直等到2020年8月才通知交房。8月初验房时发现,装修好的房屋与当初约定的精装标准、风格、质量相差甚远。我多次要求地产公司出示装修价格明细,地产公司一直没有出示。”
据李先生描述,此前在购房过程中,售楼部销售人员通过微信向李先生发送了样板间的图片,当时承诺基本以此样本为标准,全部材料、电器都采用知名品牌。其爱人也去过当时的样板间,对装修风格和材料都非常满意,所以交了首付。在此过程中,因为开发项目五证不齐全,开发商与李先生只签署了购房协议。
不久之后,开发商在信达中心B座的5楼装修了新的样板间,李先生也多次去样板间查看。李先生说:“虽然新的样板间没有之前的样板间效果好,但钱都交了,材料还可以,也就勉强接受了。”
但是交房时,看到自己房子的李先生却异常气愤:“木地板竟然像硬‘纸片’似的一掰就碎,榻榻米下面的地面都是毛坯,承诺的窗套一个没有,门开裂、墙空鼓的问题频频出现。这样的装修,让我们怎么居住?”李先生说自己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在李先生和一些业主组建的维权群里,共有34人反映了交房时的装修问题。业主张先生向晨报融媒记者介绍:“样板间的灯与交房的灯质量、风格完全不一样;样板间的楼梯此前是精装过的,交房时却变了,我认为样板间与实际房屋装修风格可以改变,但是装修质量差距悬殊,这是我们是完全接受不了,这样的地板怎么用?”业主们称,收房后都“傻眼了。”
装修公司:已超出了预算
随后,在业主们的购房协议中记者看到,第二条第二项第五款中,明确了精装标准包括窗套、门套、复合门,其中备注中写道:“样板间仅作为展示,具体装修标准按照以上标准执行。”但是此协议中并未写明1500元每平方米的精装标准是什么。
就此,晨报融媒记者联系到了负责施工的呼和浩特市卓昱工程装修公司经理赵志伟。他告诉记者:“具体我不清楚,不方便接受采访。但是我们是按照与开发商的合同标准施工的,能确定的是,已经超出了1500元每平方米的精装预算,算上夹层,每平方米达到1900元的精装标准,已经超出了预算金额。”
售楼部:“没精力做明细公示。”
随后,晨报融媒记者来到信达中心(学府公馆)的开发商内蒙古千厦房地产公司售楼部,售楼部经理陈小虎说:“我们是按照样板间来做的,但是不可能与样板间一模一样。按照公司之前的策划,我们已经超额完成了装修,而且业主们都是loft结构,二楼的夹层是在精装范围内的,所以目前来说已达到了1900元每平方米的精装金额,并且我们也是严格按照购房协议来施工的。”
关于业主们要求地产公司出示精装修明细,陈小虎表示:“我们是按照协议来装修的,很多业主已入住,后续也给业主做了很多售后服务。现在装修完成,有的业主要求更换地板,这个无法满足,对于部分业主要求精装修的明细公示,实在没有精力去做。”
律师:可请第三方评估机构鉴定
针对此事,内蒙古京蒙律师事务所苏欢律师表示:“业主在购房时看过样板间,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购买房屋的业主维护自己权益,需要对成品房装修的价格有一个证据,需要有一个第三方评估机构的鉴定意见。鉴定可以在起诉前做,也可以在起诉后,先摇号,然后由法院来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做估价,业主可根据结果进一步维权。”
对此,李先生及一些业主表示,他们将依法维权。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石少楠
责编:赵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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