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8日,西安市政府发布通知,进一步调整住房交易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部分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新房网签满5年才能交易,购买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两年才能交易。二是限购区域范围内,外地户籍购房者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不得补缴。
内容要点:
一、2017年4月18日以前,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沣东新城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起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在上述区域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房屋产权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
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住房,以及申请退出的经济适用住房等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二、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须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经批准引进的各类人才除外。
政策回顾:
发布时间:2017年4月1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主要内容:住房限购范围调整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行政管理区域以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等开发区规划区域范围内。在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的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买卖、赠与)。无房家庭购买首套房首付应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30日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主要内容: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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