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中心工作,加快中医药改革步伐
1、深化中医“六医一体”改革。推动中医医院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立以质量为核心、以公益性为导向的中医医院评价机制,建立有利于发挥中医特色和优势的新型医院运行机制。深化分级诊疗体系,推进中医参与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研究家庭医生合同制服务中医基本医疗服务套餐和推荐使用的预防疾病中医个性化服务套餐。落实《关于开展基层中医门诊常见病付费方式改革的通知》,完善中医参与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联络点机制。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增量改革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加强对社会资本办中医的政策引导和日常监管。协助省人大开展《浙江省中医药发展条例》修订研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申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
2.推进“最多跑一次”的改革行动。全面实施《浙江省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深化“一次最多跑”改革行动计划》,实施“少排队就医”、“多方便缴费”等十大改革医疗卫生服务项目,推进“网上看慢性病”、“网上配药”、“往医院里刷脸”、“不重复检查”、“管理健康”、“关爱老人”等便民新项目。引导和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创新应用智能医疗,利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图像诊断、人脸识别等技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形成诊疗更安全、治疗更便捷、交流更有效、体验更舒适的中医医疗卫生服务新模式。
3.巨力县中医社区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社区建设的意见》,围绕六大“新”核心任务,初步构建一体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研究县级中医药发展扶持政策、县级中医医院功能定位、县乡中医服务体系建设、中医药人才培养等重大问题,出台配套文件,发挥中医药在医疗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推进中医药服务与临床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度融合,加快“基层中医药”步伐。支持和鼓励县级中医医院率先建设医疗社区,进一步突出中医服务特色和优势,引导和促进县级中医发展;以医学界为首的其他医院也应定期研究中医工作,加强中医科室和药房建设,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的应用,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服务的需求。
二是注重质量建设,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4.加强中药质量监管。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督促各级中医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技术规范、指南和操作规程,落实医院感觉管理等制度规范,开展医院感觉、病历、针灸、推拿、中西医结合康复、护理质量控制检查,完善市县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做好申请DRGs在中国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和绩效评估工作。开展第四周期中医医院等级评定工作。加强中药饮片的使用和管理,组织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和处方政策研究,完善中药饮片处方管理制度。认真做好中医医疗机构的安全生产工作。
5.提高中医服务能力。做好国家和地区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和重大疑难疾病工作,建立覆盖29个专业的100多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完成基层中医优势病种终末评价,推广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路径和中医诊疗方案,提高中医临床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参与新的、突发性重大传染病和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举办应急救援演练和中医药专项培训,做好艾滋病中医药防治工作。
6.重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做好中医医院章程的制定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试点工作。推进县级中医医疗机构和省级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建设。督促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进度,确保中央投资项目的质量和及时完成。积极争取一批县级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强医院建设范围。做好中医诊所备案工作,细化完善备案制度。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道德建设。
第三,注重创新驱动,推进中医药现代化
7.加强中医古籍整理研究。对浙江中医古籍进行了系统深入的挖掘、整理、标注和索引,并对中医理论和临床疾病相关古籍进行了研究。重视当代名医经验的研究,制定继承中医大师、全国名老中医、省级名老中医教师、老药学工作者等老中医专家学术思想和经验的工作方案,开展浙江中医学院系列丛书的编写工作。
8.打造中医药研究基础平台。推进国家中医药临床研究基地建设,推进国家中医药继承创新工程省级中医药研究机构业务建设,加强“十三五”期间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中西医结合)和省级重大疾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建设。
9.提高中医药科研创新水平。实施中医药现代化工程,深入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医药防治研究,开展经典名方配伍理论研究,开发中药新药。实施中医药科技项目,加强中医药防治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研究。加强中医药科研管理,落实科研行为规范。加强省级中医药研究院和省级中医药发展研究中心建设,积极发挥浙江中医药大学和省级中医药协会的作用,扩大科研平台的集聚功能和辐射效应。
四是立足基层,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
10、争创全国中医药基层工作先进单位。湖州市、绍兴市、海盐县等2个市、12个县(市、区)应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单位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政府申报和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11、提高基层中医综合服务能力。推进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积极引入“共享+中医”理念,鼓励建立县级中医综合互联服务,建设共享中医药房,整合中医智能诊疗系统和远程会诊服务,实现县乡两级中医服务同质化、规范化、高效化。
12、推进基层中医药标准化博物馆建设。已建成的中医药博物馆要做好提高质量和效率的工作,未建成的要创造条件加快建设步伐。有条件的县(市、区),今年要力争提前实现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乡镇卫生院设有基层规范化中医大厅的目标。
13、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国家和省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平台上,将向各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10大类30多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14、做好中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广“中医+妇幼保健”模式,推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立中医科室和药房,提高中医诊疗服务能力,解决妇幼常见病、多发病。做好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开展中医体质鉴定、中医穴位按摩等服务,提供情绪调节、饮食起居、运动保健等方面的指导。加强中医药服务人员培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5.聚焦“杏林工程”,大力培养中医药人才
15、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万人工程”人才工程。启动省级名中医传承人项目、中西医结合优秀人才项目、中医药“新苗”计划人才项目。
16、加强国家和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开展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建设,建立省级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鼓励名中医向中医医院牵头的县级医疗社区建设单位建设工作站。加强国家和省级人才培养项目管理,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做好各项服务。
17、提高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管理水平。配合完成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现场考核,组织管理人员和教师培训,重点加强培训过程管理。
18、做好中医药继续教育和人员准入工作。组织中医教师和合格人员的考试以及中医合格人员的资格考试。开展中医全科医师培训。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实施的抽查和监督。
6.着力两个创新转化,加快中医药服务业发展
19、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在20个县完成第二批中医药资源调查,在39个县实施第三批中医药资源调查。加强道地中药材保护和开发,推进浙江产道地药材园建设,巩固“浙江八味”品牌,宣传新“浙江八味”,扩大影响力。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建设省级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示范基地,推进中医药特色街区和特色城镇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发展中医医疗卫生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立规范的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加强中医医院预防科建设,支持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
20、弘扬中医文化。推动小学《中医与健康》教材进课堂,举办中医文化进校园现场会议,加强师资培训,开展示范教学。实施《浙江省弘扬中医药文化行动计划(2019-2025)》。开展“中医之旅——中医健康文化推广行动”,组织中医健康文化素养调查,举办中医知识竞赛,创建省级中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作用,做好“浙江中医”微信官方账号工作。
21、促进中医药国际交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中医药中心,开展中医药文化健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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