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知引起了热烈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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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没什么,可以加分。
明年:没啥,还对客户吹嘘。
后年:没事,公司没了。
彭飞@特大型集团
中小企业受约束少,大企业不受影响。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客户关系和产品服务,竞争更激烈。
但是系统集成工程师个人资格证还在考吗?也可以要求。
几乎@非常大的群体
世界上有政策,但下面还有对策。如果领导真的想为你做,他会给你一些建议。
刘小贩@超大团
2014年,国家取消系统集成资格,改由中国电子信息联合会授予。协会自己开设项目经理培训班,3-5天3000-5000,通过率90%以上,意思是骗人家花钱买证书。目前国家已经受不了了,不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
取消系统集成资质,但要求企业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有相关资质证书作为加分项是合理可行的!
幸运加密@ mega group
放电诉讼的目的是降低进入壁垒,增强市场活力。以后竞争肯定越来越大,钱也不容易赚。
当然,竞争大了,分配就会平衡,或者说贫富差距呢?微观上,短期有压力,长期有良性循环。
森宝@超大群
其实甲方也很头疼,各种小公司即使做不到也要硬投,导致项目周期延长。降低资质门槛后,主观方案评分会提高。
阿明@特大型集团
个人理解:取消,但还是有合格企业。一是顶层设计没有理顺。第二,存在意味着合理,应该可用。
资质不能用,也可以用业绩来控制
登坑@特大型集团
默认情况下,会放在招标文件中。如果有人投诉,就会被除名。没人投诉,得2分
邢星@超大型集团
其实我觉得系统集成挺好的,很多空壳公司都没有盲标。(当然有资质不一定有毛,有总比没有好)
有些大SIs自己不做至少能找到靠谱的,但是政府现在已经学的很好了,没有产品示范基本不听皮包公司的屁话。
主要问题是门槛。降低后,皮包公司没有下限。我遇到过几次。在做得不好或放弃竞标后,人们将不得不支付首付。我不在乎公司的外壳怎么处理。
我觉得资质可以放开,但最好建立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全国通用。现在注册门槛无限低,注销门槛又高又无效,还是刷数据的时代。
木子@特大型集团
管控标准不仅合格~只是企业之前努力的资质,老板心中的mmp
智能传输云@ mega group
湖北的1234工程还是资格预审条件之一。难怪湖北一级合格企业多年不改。
感觉这个证书升级难度不是一般的高,一不小心就废了。就像电视剧里的慕容博,觉得很尴尬,想被扫地僧砸了
AMI@ mega group
本质上加强了主人的分量~
如果业主意向单位有证书,证书可以加分;没有证书的话,现有证书的优势不会体现在评分标准上~
天地@超大群
取消资质对小企业来说应该算不错了,几个类似的项目在关系到位的情况下,还是能挺过这个寒冬的。但是对于工程质量来说,如果企业没有责任,工程可能就没完工!
上@特大型集团
所有国企都要甲方明文规定,否则实际过程中肯定有人。
甲方不要求,此证名存实亡,所以关键是规范甲方!
暮风@特大型集团
取消,最好的办法是每个单位发一个,自然就取消了
王海亮@特大型集团
1.有市场就有需求;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是传统系统集成招标文件的重要指标;没有最高政府机构的行政命令就可以取消;只要招标项目需要,就可以继续使用;作为游戏玩家,谁愿意质疑?
3.问题,取消的概率有多大?被质疑时,招标人说:“有这样的行政命令吗?为什么没看到上级的红头文件?如果没有红头文件,就这样继续吧。”拿出红头文件,招标人:“太忙了,红头文件太多了,我看不到,这个工程招标就是这样,折腾得没法调整。”
波酷网@超大型集团
如果甲方父亲说是,甲方父亲说不是,也放不下什么资历!
晴天@超大团
在我们的大荷兰,一体化资格肯定是要质疑的。我今年被质问过一次。
如果给集成资质加分,一般会被质疑,招标公司一般会去掉。之前默认不作为扣分项目,现在不允许加分。还有地域差异。
大耳狼@超大群
估计会有新的资质来代替,不然没人考项目经理和高级项目经理的软考。
一个公司执行能力的考验,是通过项目经理的数量来客观评价的。如果取消这个资格,我个人感觉会有别的东西来代替。
不合格宁夏人@超大群
取消比较好。我省有二级资质。之前1000多万级别的大项目都是外地所谓的大公司拿下的。现在大家可以抢肉吃了!!!!
怀疑以后谁写!!!
甩砖预售@超大群
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我先说说我知道的:
1.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确实被取消,但14年来未被取消。14年的文章不是工信部办理的。明确表示会交给“中国电子信息产业联合会(以下简称“电子联合会”),由各地自行确定,但基本上是电子联合会分会或其他信息管理服务机构等协会(一般是下属管理的协会);紧接着,电子联也发文说明处理方法,与原文无异;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证等行政审批项目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软[2014]79号)
2.然而,转折点出现在2015年4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本身将以上作废,要求不得恢复和变相批准,不得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函[2015]137号)
3.2015年6月,电子联合会根据上述要求下发文件,将原名称改为“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由国家认证改为行业协会行业标准认证;在随后的几年里,工信部领导经常参加相关会议;关于印发《信息系统集成与服务资质认证管理办法(暂行)》(中联字[2015]1号)关于印发《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等级评审条件(暂行)》(中联字[2015]2号)的通知
4.最后是去年12月底发的那篇文章,猜测之前管理的电子联邦已经自行发布并扩张。还是领导换届,各种抗命之类的问题,大佬们都说了,小样也治不了你。
个人分析:
1.现资质已达到出院服要求,由行政审批(工信部)改为行业认证(协会);
2.相关资质不得设定为门槛,但可以作为加分项;
3.最奇怪的是不考虑企业资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也进行软考,很奇怪。
关于一体化资质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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