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铁路民警通知丰台公安局,一名湖北女子乘坐高铁抵达北京南站。丰台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专班民警发现,该女子的自述存在疑点,前来接站的所谓单位领导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月20日,北京召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发言人潘表示,丰台区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对隐瞒湖北旅游历史的刘及其男友实施行政拘留。
3月14日,铁路民警通知丰台公安局,一名湖北女子乘坐高铁抵达北京南站。丰台分局北京南站疫情防控专班民警发现,该女子的自述存在疑点,前来接站的所谓单位领导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警方将控制两人进行进一步调查。经调查,刘,女,26岁,湖北咸宁人,北京某公司职员。1月22日,刘离开北京,回到湖北,并留在那里。为了逃避管控措施,尽快回来,刘和34岁的北京农民工男友陆多次商量,采取冒名前往江西复工的手段,通过熟人出具了江西某公司工作单位的验收证明。3月12日,他们骗取了湖北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出境证明。
3月13日晚,刘在父亲刘某某的陪同下驱车前往湖北省京港澳高速公路赤壁服务区。吕用刘的护照在网上买了一张从商丘到北京的高铁车票,并通过互联网以6000元的价格雇佣了商丘的一名黑车司机,将刘从赤壁服务区转移到商丘火车站。期间,向刘提供了河南本地的电话卡,以躲避沿途的防疫检查。3月14日11点左右,刘乘高铁抵达北京南站。根据事先约定,陆冒充刘所在单位的领导去接站,被民警当场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丰台公安局对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决定的刘、陆予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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