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10月1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要求从2026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禁止生产含汞温度计和血压计。通知全文如下: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及相关部委2017年发布的第38号公告(以下简称第38号公告),《汞问题水俣公约》(以下简称《汞公约》)将于2017年8月16日起在中国生效。明确规定“从2026年1月1日起,禁止生产含汞的温度计和血压计。”为落实《汞公约》和第38号公告,做好含汞温度计和血压计的注册和生产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含汞体温计、血压计产品,原注册证书在证书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注册证书期满,可以申请续展注册,但注册证书有效期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二、已被依法受理的含汞医疗器械温度计和血压计产品,继续按照医疗器械审查批准、核准注册,颁发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注册证书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025年12月31日。
三、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温度计和血压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指导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自2026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生产含汞体温计和含汞血压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汞公约》及38号公告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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