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药神案”二审因买卖印度仿制药被判刑。一审法院认定的销售假药罪变更为非法经营罪。原审包括何永高、林永祥在内的14名被告人的刑罚全部减轻,另有一人无罪释放。
连云港沈瑶案二审14人减刑
药神案涉案人员与电影《我不是药神》涉及的相关药品来源相同,都是有疗效的“仿制药”,未经国家批准进口。这些“药神”铤而走险,寻找生存的希望。虽然他们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为了帮助病人生存,他们选择承担这一切。
事件爆发后,国家统一调整药品价格,纳入医疗保险。即便如此,很多人还是付不起这部分费用。
据悉,林永祥的辩护律师称,他在看守所被拘留了五年零五个月零五天,超过了二审判决的五年刑期,他们将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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