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
昆明交通局
(昆明市出租车管理局)
瞄准昆明市主城5区。
邮轮出租车票价调整
召开记者招待会
目前正在拟定调整主城5区巡航出租车价格的决定,并将于9月30日正式执行新票价。
据了解,本次运价调整适当上调了起步价,由现行的超豪华型8元、豪华型8元、标准型7元、普及型7元、微型轿车7元,调整为:标准型10元;豪华型(车辆计税价格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车型)13元。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副局长 李玉民:“经理论测算,运价调整后乘客每公里将多支付约0.6元。”
市出租汽车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昆明主城五区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企业有30家,巡游出租汽车9637辆,在岗驾驶员14000余人。按照10、20、30公里运距理论测算,与调整前相比运价总额分别上升4.6元(夜间6.12元)、7.6元(夜间9.72元)、14.04元(夜间16.32元);驾驶员收入上涨约18%-19%。
出租车驾驶员:“我有点纠结,提价了以后怕坐车的人减少,不提价么成本现在越来越高。”
出租车驾驶员:“提价肯定是好事,二十几年都没有变过了,提价有利于提升服务质量,避免拒载、绕路这些情况。 ”
据了解,新运价自9月30日正式执行。目前,调价决定正在拟定签发中,待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副局长李玉民介绍: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自1997年以来25年未作调整,同时,驾驶员收入仅为城镇职工平均收入的74%左右,从而导致行业从业吸引力逐年下降,从业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极大,而优质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养成需要一个过程,这也是导致行业服务质量提升难的重要原因。基于这些原因,所以想要适当提高驾驶员的收入,通过后期的教育和管理,能使行业的整体服务质量得以提升。
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
车运价调整情况
通报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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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汽车行业现状
(一)行业及运价现状
昆明主城五区现有巡游出租汽车企业30家,巡游出租汽车9637辆,其中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6084辆(目前全市正在推进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更换工作,数据还在增加),占总数63.13%,在岗驾驶员14000余人。巡游出租汽车目前实行政府定价,现行运价标准执行的是原《昆明市物价局关于完善昆明市出租轿车收费管理的通知》(昆价费〔1997〕160号)确定的豪华型出租汽车收费标准(起步价8元,基价里程3公里;超出基价里程,车公里租价1.8元/公里)并收取燃油附加费(根据汽油价格市场变化,每营运趟次加收0.5—3元)和返空费、等候费、夜间收费。纯电动车按照超豪华型标准(车公里租价2元/公里,其他收费标准与传统巡游出租汽车一致)执行。
(二)驾驶员收入及运价总体水平
据昆明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统计,2021年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日均营运里程249.64公里,日均载客里程143.17公里,日均营运趟次20.2次,里程利用率为57.34%,每车(白班、夜班2个驾驶员)日均营运收入421.4元(毛收入)。扣除车辆租金、维修、燃油(充电)、保险等费用后,收入相对较低。
据调查了解,昆明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在全国各省会城市中处于中下水平。从选取借鉴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以及昆明周边城市成都、重庆、贵阳、南宁等8个城市看,昆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最低;2018年以来,广州、深圳、成都、贵阳先后调整了运价,北京、上海对部分收费项目做出调整;2020年1月,长春完成运价调整工作;2021年2月、2022年1月,上海对运价进行了2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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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价调整的必要性
(一)驾驶员收入长期低于城镇职工平均收入,行业服务质量提升缺少动力。据测算,1997年驾驶员月均纯收入高于城镇职工月均收入;至2019年驾驶员月均纯收入(约4660元)下降到城镇职工月均收入(6288元)的74%,特别是近两年受疫情影响,驾驶员月均纯收入急剧下降,2021年月均纯收入(2303元)仅为城镇居民月均可支配收入(4377元)的52.6%。驾驶员大多劳动时间每天在10小时以上,而实际收入却低于平均工资,致使其没有自觉提升服务质量的动力,议价、拒载等违法经营行为屡禁不止,服务水平长期难以提升。驾驶员、车主要求调整运价的呼声较高。
(二)驾驶员收入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不匹配,行业吸引力降低。据公布数据,云南省自1978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以年均5.1%的速度上涨,而昆明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自1997年以来25年未作调整,营运成本却持续上升,驾驶员收入与居民消费物价指数极不匹配,行业从业吸引力逐年下降,从业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极大,而优质服务意识的教育和养成需要一个过程,也是导致行业服务质量提升难的重要原因。
(三)区域性打车难问题需要解决,运价结构有待优化。当前,机场、长途客运站外迁,高铁站建在呈贡区,由于机场、高铁站候客时间长,驾驶员到上述区域经营基本处于亏损状态,致使区域性运力不足,议价、拒载多发;同时,早晚高峰主城核心区拥堵,驾驶员不愿进入二环内营运,打车难问题一定程度存在。现行运价体系中等候费标准较低,且形式单一,缺少对运力调控的有效机制。
(四)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缺乏,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活力有待强化。由于巡游出租汽车发展初期形成的特许经营制度,出租汽车数量受到政府管控,供需矛盾一直存在,为避免形成价格垄断损害群众利益,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施严格的政府定价。随着网约车等新型客运业态的出现,其灵活、动态的定价方式和运营模式为市民提供了多种出行需求选择,传统业态政府定价的不足开始显现,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缺乏内生动力,行业形象难有明显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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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运价调整有关政策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建立健全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以及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6〕11号)、《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等有关文件均明确理顺、完善巡游出租汽车价格形成机制,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本次运价调整是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旨在建立完善更加科学合理的运价收费标准,适度提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济收入,进而提升行业整体运营服务水平,促进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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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运价调整的过程
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关乎民生和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专题研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充分调研论证,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法定程序推进。
(一)广泛调研,完成运价方案起草工作。自2020年起,启动运价调整工作。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在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安排下,多次以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发放并收回问卷12674份,广泛征求各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协会等单位和驾驶员个人意见建议;以电话、函询及网络信息收集等方式,广泛学习成都、贵阳、重庆、南宁等周边城市和北、上、广、深等发达城市经验;委托云南卓尔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巡游出租汽车成本监审工作,完成了《成本监审报告》;先后6次对调整方式和数据进行理论测算,力争调整方案合理、科学;先后8次召开专题会研究,结合意见反馈和成都、贵阳、重庆、北京等8个省外城市经验以及昆明市消费水平指数和物价上涨因素,起草了2个《运价调整方案》(主要区别在于方案二每公里租价比方案一高0.4元)。
(二)召开运价调整听证会。邀请行业专家、出租汽车企业、车主、驾驶员等代表举行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听证代表支持进行运价调整,约80%听证代表支持方案一,认为车公里租价小幅度上涨为宜。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委托昆明理工大学交通学院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认为运价调整方案总体风险较小、可控。邀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论证,结合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意见建议,在方案一的基础上完善《运价调整方案》。
(四)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行业主管部门集体讨论。由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办公会讨论通过,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讨论。
(五)政府决策。2021年11月18日,第十四届市人民政府第90次常务会议对《运价调整方案》进行讨论,提出由市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后再作决策。2022年4月13日,市人民政府找开专题会议研究,原则同意进行运价调整。2022年6月20日,第十五届市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原则同意运价整整方案。2022年7月6日,第十二届市委常委会第44次会议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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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运价调整的时间及具体内容
(一)2022年9月30日正式执行新运价,目前,调价决定正在拟定签发中,待印发后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运价调整收费体系如下:
1.调整起步价。起步价由现行的超豪华型8元、豪华型8元、标准型7元、普及型7元、微型轿车7元,调整为:标准型10元;豪华型(车辆计税价格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车型)13元。
2.调整基价里程。基价里程由现行的3公里,调整为2公里。
3.调整车公里租价。车公里租价由现行的超豪华型2元/公里、豪华型1.8元/公里、标准型1.6元/公里、普及型1.4元/公里、微型轿车1.2元/公里,调整为:标准型汽(柴)油车、油气车、纯电动汽车为2元/公里。豪华型(车辆计税价格为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车型)汽(柴)油车、油气车、纯电汽车为2.4元/公里。
4.调整等候费。乘客上车要求等候和车辆在行驶途中要求等候,或者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车辆行驶速度低于12公里/小时,收取等候费。等候费由现行的每等候5分钟,按各类车型加收一车公里租价费用,一次租车多次等候的,时间累计计算,调整为:每等候4分钟,按照各车型各时段标准加收一车公里租价费用,一次租车多次等候的,时间累计计算。每满2分钟计算一次。
5.调整空驶费。空驶费由现行的“单程超过10公里,超过里程每公里按各类车型加收50%的车公里租价费用”,调整为:“单程超过10公里,超过里程部分按阶梯收取空驶费,10—25公里按照各车型各时段标准每公里加收相应车公里租价的50%;25公里以后按照各车型各时段标准每公里加收相应车公里租价的75%。”
6.夜间用车收费加收幅度不变。晚22:00时至次日6:00时租用车辆,起步价和车公里租价加收比例与现行夜间用车一致,各车型各加收20%。
7.取消燃油附加。燃油附加是全市为应对国家石油价格改革对出租汽车行业影响而采取的临时性措施,现已执行近16年。为适应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需要,结合国内其他城市做法,此次调整取消燃油附加。
8.增加节假日收费。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节假日继续提供运营服务,确保人民群众的用车需求,在“春节”、“国庆”两节放假期间租用车辆的,每车次加收5元。
9.过路桥梁费维持不变。巡游出租汽车在租用过程中,所经路段发生合法收取的道路、桥梁、过境费用由乘客承担,停车场停车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10.明确包车收费。租用车辆驶离主城五区,或者按照有关规定包车的,租车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11.网上租车服务。通过出租汽车行业打车平台网上租用车辆的,乘客可加价叫车,驾驶员也可降价抢单,加价或者降价幅度为3元/次,最高不超过15元。
12.调整计费规则。租车费用按照“四舍六入五成双”规则,整数计费收取。(即:小数点后第一位小于等于4则舍去,大于等于6则取整进1。小数点后第一位为5,如5后还有位数,则舍5取整进1;如5后没有位数,看小数点前一位数的奇偶,遇奇数则进1,遇偶数则舍去)
13.实施动态调整。推行政府指导价格,由行业管理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综合考虑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等因素,每2—3年开展一次价格评估,根据评估情况进行调整,车公里租价可上、下浮动20%,等候费、空驶费和夜间收费等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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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调整后的影响
(一)对驾驶员的影响:按照10、20、30公里运距理论测算,与调整前相比运价总额分别上升4.6元(夜间6.12元)、7.6元(夜间9.72元)、14.04元(夜间16.32元);驾驶员收入上涨约18%—19%。
(二)对消费者的影响:经理论测算,调整后乘客每公里多支付约0.6元。
来源: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
8099999记者报道
编辑: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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