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是法院的短信,接到电话时你的第一反应是什么?用欺诈来对待和无视吗?还是进一步确认真假?
最近有网友说:“债务公司催收人员PS法院假传票,该法院的官方印章显然是假的。真正的法院传票不是五角星,而是局长。”并在网上上传了“债务公司催款员PS法院假传票”。
检查结果显示,上图中的传唤是“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统一制作的电子传票,具有实效性。
但该条帖子却误导了大量不明真相的网友进行跟帖,上述发帖以及跟帖不仅误导了社会大众对法院传票的认识,而且一定程度上对法院送达工作造成困扰,损害了法院公信力。那么,如何鉴别传票真实性?
1.传票上应载明案号、案由、当事人姓名、传唤事由、应到处所、开庭时间等(对于载明内容可打印可手写),并盖印于右下时间位置。
2.当事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或拨打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查询自己的案件情况,并且按照传票上载明的时间积极应诉,若一味置之不理,错过了开庭,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3.对于网友提到的备注(备考),一般用以载明与开庭有关的其他事项。
目前湖北省内法院统一使用“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进行传票等诉讼文书线上送达,其中电子传票等诉讼材料上统一加盖“送达专用章”。线下送达纸质诉讼材料时加盖的是法院印章(也就是网友所称带“国徽”的印章)。
下面,一起了解一下通过“湖北法院司法送达平台”进行电子送达的基本流程吧~
“喂,您好”
送达专员: “喂,您好,请问您是XX吗?”
当事人:“是的。”
送达专员:“我是湖北法院司法送达中心的工作人员,樊城区法院有XX诉您XX纠纷一案,定于XX年XX月XX日XX点XX分,在樊城区法院XX审判庭开庭。您的身份证号是XX,手机号是XX,地址是XX吗?”
当事人:“是的。”
送达专员:“法院这边给您发送了电子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稍后会通过12368法院短信平台给您发送一条短信,请注意查收相关材料。”
当事人:“好的,谢谢。”
送达专员:“不打扰您了,再见。”
当事人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查看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送达情况将自动生成送达报告并反馈给法官,整个送达过程简单、便捷、高效。
法官提醒
上述网友的发帖已自行删除,法官在此提醒大家:
1.智慧法院建设正在不断推进中,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送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便民举措,但可能会被他人恶意利用,网民未经辨别请勿随意跟风发表不当言论。同时,请广大人民群众务必注意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应当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如果确有他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应当采取合法正当的手段进行维权。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来源:樊城法院
编辑:汪嘉丽 | 校对:杜临雪
责编:梁龙 | 审核:曾春满 程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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