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乐新村北部4区48栋有一条鳄鱼!”
8月7日下午2时,西湖区高塘消防救助站从指挥中心调来,部分市民说,小区里有鳄鱼,很惊慌。
古荡消防救援立即赶赴现场。
只见一条灰白相间的小鳄鱼盘在单元楼下的墙角里,提防着过路的居民。如果居民走得快,还真的难以察觉。
古荡消防救援站提供
为了防止鳄鱼伤人,消防员用绳子打了个结套在鳄鱼头上,把它的嘴固定住,5分钟后成功把鳄鱼抓到编织袋里,带回古荡消防救援站。
被弃养的鳄鱼,出现在了单元楼下
今天(8月9日)下午,橙柿互动记者在古荡消防救援站的一个干净垃圾桶里见到了这条鳄鱼。
它全身散发着一股腥臭味,肚子鼓鼓的,身上的花纹给人一种“不好惹”的感觉。在深度达一米多的桶里,它警惕地张望着四周。
将它挪到浅一点的白色桶里,鳄鱼开始有了逃离的冲动。它会突然仰起头,向上爬去,失败后发出“呜呜呜呜”短促而低沉的叫声。
古荡消防救援站的工作人员介绍,这是一条1岁出头的家养暹罗鳄,体长50公分,体重约500克,身体强健,没有受伤。平时喜欢吃鱼、虾、肉,“看它的肚子这么鼓,估计是之前的主人喂养得太好。”
这条鳄鱼为什么会出现在小区楼下?
工作人员一致猜测:被弃养了。
“鳄鱼会咬人的,别看它才1岁,已经具有很强劲的咬合力了。如果继续养,会长到两三百斤,到时候肯定管不住了。估计是主人收不住了,但又不知道怎么办,就丢在小区楼下了。”一名工作人员说,“当然也不排除鳄鱼自己逃出来的可能。”
鳄鱼是冷血动物,难以驯服,就这样在小区里爬行,如果不禁事的孩子遇到,后果难以想象。
养鳄鱼,持证!
普通市民可以养殖鳄鱼吗?
答案是:严禁养殖!
对此,杭州市渔业执法综合大队的工作人员做了解释:鳄鱼属于非常凶猛的动物,普通市民是严禁养殖鳄鱼的,养殖场也要取得相关合法的养殖证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并且具备相应养殖条件(特别是防护措施)才能进行鳄鱼养殖。
2019年5月6日,农业农村部将暹罗鳄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依法按照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七条: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未经批准、未取得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专用标识,或者未持有、未附有人工繁育许可证、批准文件的副本或者专用标识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工繁育许可证、撤销批准文件、收回专用标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句话划重点:养殖鳄鱼需要买卖双方都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否则,违法!
当“另类宠物”成了烫手山芋
家养鳄鱼的想法是经人引导的。网上有售卖幼体鳄鱼的店铺,甚至有抖音博主专门拍摄鳄鱼视频并附上了购买链接。不少网友觉得好玩,买了回家养殖,却在养殖过程中发生受伤事件。
除了鳄鱼,还有市民在家养殖花龟、娃娃鱼等“另类宠物”,这些都是需要持证养殖的国家保护动物。今年以来,杭州市处理了多起相关事件,其中好几起是弃养被发现。
法律意识淡薄、无证买卖、缺乏养殖技术和条件……这些都让普通市民难以像养猫猫、狗狗般长久地坚持下去。
那么,不想养了就可以放生吗?
杭州市渔业执法大队长梅杰说:“我们不建议随意放生,这些国家一级、二级保护动物的野外生存率极低,即使存活,对河道的生态环境有危害,对他人有伤害。不管是成年鳄鱼还是幼体,都有攻击性,不建议作宠物饲养。如果有市民发现同类物种,不要强制捕捞,应该和属地渔业部门联系,或直接拨打110。”
目前,这条小鳄鱼已经被带回长乔极地海洋公园水生野生动物救助中心,它将在专业的环境中长大。
你怎么看待这些“另类宠物”?欢迎留言和我们说说。
来源: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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