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买了路边流的散装葡萄酒吗?涉嫌这种流动销售散装白酒行为或违反相关条例。

日前,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一辆装载散装白酒的小型货车,通过车上安装的扩音器,播放预先录制的语音叫卖散装白酒,涉嫌违反《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随后被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18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在永商镇九莲村雅商生态餐厅门口,发现一辆装载散装白酒的小型货车,通过车上安装的扩音器,播放预先录制的语音叫卖散装白酒。执法人员随即对其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车上装载9桶散装白酒,共计440斤。经调查,当事人在新津辖区内流动销售散装白酒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经营散装酒类食品的,经营者应当在固定的经营场所销售。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的规定,属于流动销售散装白酒行为。该行为已涉嫌违反《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目前,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给予罚没5000元的行政处罚。

↑现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散装白酒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购买“三无”散装白酒,即无产品执行标准、无生产者信息和无生产日期。选择在有资质的经营店购买散装白酒,进店应注意查看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是否齐全并公示。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

二、注意查看散装白酒的标识标签信息内容。查看标识标签上是否标明产品名称、原料、酒精度、价格等信息,尤其要重点查看是否标有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者、生产资质证编号、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关键信息。

三、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购买散装白酒时,要注意保留消费凭证。如发现购买的散装白酒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现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散装白酒的行为,可直接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进行投诉或举报。

监管部门提醒:

不得购买流动销售的散装酒类。一来,《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已明文“禁止流动销售散装白酒”;二来,通过流动摊贩购买散装白酒,如遇到食品安全问题,不利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春雷行动2021”开展以来,成都市新津区市场监管局坚决打击相关领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人员43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酒店、农家乐、餐馆、药店、保健品经营单位等重点经营场所277户次,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46件,结案49件,罚没款58.66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成序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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