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深圳市住建局关于《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标准的批复,明确了离婚人购房的认定和执行:离婚前,以家庭夫妻名义有一套房。以双方名义离婚时不分割登记的,离婚后必须转移给一方,无房一方可以购买商品房;离婚后转给第三者。经双方协商,可以购买一套房屋,并以符合购买条件的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进行登记。
对于再婚或再婚家庭,计算现有家庭住房单元数,不再考虑其离婚前家庭拥有的住房。
对此,记者今天致电深圳市房地产中心进行核实,相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收到了住建局的最新通知,再婚或复婚的人在离婚前不再追查家庭房产单位数量。按照现在的家庭房产单元数,只要家庭现在符合深圳购房资格,就可以买房。
1.《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 具体怎么一回事》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深圳再婚不再追溯离异前房产 具体怎么一回事》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02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