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广西融水县一家宾馆发生凶杀案。家人被杀受伤。凶手作案后逃亡17年。
12月23日,记者从融水县公安局获悉,该案因6元住宿费引发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因未交纳6元住宿费,近日在湖南被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某潜逃17年后,四处流浪打零工,后来结婚,但心里一直感到恐惧。被捕后他说:“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倒下了。”
警察审问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照片由融水县公安局提供
客栈老板的三口之家被杀了
2002年7月4日凌晨,广西融水县发生一起杀人案。事件发生在当地一家酒店,客栈老板侯某和女儿遇难,妻子姜某重伤,后来失忆。
这起谋杀案轰动了整个城市。调查此案的警方透露,酒店前台的犯罪现场遭到破坏,财产被盗。然而,在调查过程中,警方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物证。
警方当晚探访了住在酒店的租客,但由于当时的客观条件,无法核实当晚住在五楼17号房的租客的身份。线索中断后,案件调查陷入瓶颈。
大数据对比,锁定疑点
十七年过去了。处理案件的警察时好时坏,有些人退休了,有些人调离了原来的岗位。今年7月,此案终于有了重大突破。
新京报记者从融水县公安局了解到,警方通过对比分析大数据,利用刑侦技术人员在严重损毁现场提取的一份物证,锁定了远离湖南省张家界市的潘谋华。
今年7月17日,在张家界警方的协助下,潘某某被捕。
办案民警来到潘某某面前,他故作镇定问道:“你是警察?你弄错了吗?”警察表明身份后,瘫倒在地,解释17年前杀人案的细节。
躲了17年,是酒店五楼17号房的房客。
6元住宿费之争
今天新京报记者从融水县公安局了解到,潘某某是融水县西蓉乡人。2002年7月3日,26岁的他从西蓉乡去融水县玩,住在事发酒店五楼17号客房。
2003年7月4日凌晨2点,他吃完宵夜回到酒店休息。因为那天没有付6块钱的房费,他和侯夫妇发生了争执。
与此同时,潘某某与侯某某及其妻子姜某某握手,看到他们躺在血泊中。潘某某慌了,从客房拿了自己的东西跑下楼。在逃跑过程中,他被侯的女儿拦住,然后被侯的女儿杀死,并从酒店拿走了一些现金和香烟。
案发后,潘某花四处逃亡打杂,不敢回融水老家。他在广东省遇到了妻子吴某·英,然后和她一起住在湖南省张家界市。他声称,在这17年里,他极度害怕,但他很幸运,从未告诉任何人他的罪行。
潘某某现在43岁。被捕后,他坦言:“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在后面了。既然做了这些事,就要忍着。”
融水县警方表示,经审理,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已供认故意杀人罪,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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