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某、何某某、杨某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0年6个月。
至此,由国家扫黄办提供,芜湖县公安局调查的跨省生产销售淫秽物品牟利大案一审判决结束!
一本“畅销书”警示国家打击色情和非法出版物
2017年,一本名为《捕捉》的书突然在网上流行起来。短短几个月,网上就卖出了几千本书。而这样的“畅销书”也引起了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的关注。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鉴定,《捕捉》样本被认定为淫秽出版物!
这个网络“畅销书”是什么样的淫秽出版物?处理此案的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朱培告诉记者,《捕捉》是一本以淫秽方式描写男同性恋性行为的书,里面充斥着暴力、虐待、侮辱等与性变态有关的行为,内容非常不堪入目。
跨省跟踪芜湖警方消灭犯罪团伙半年来
2017年11月6日,芜湖县公安局接到国家扫黄非违办的线索,称芜湖县万智镇世纪广场一酒店内有外贸出版物《抓捕》。芜湖县公安局在获得线索后,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对酒店进行突击检查,但并未当场发现该书。经调查,该酒店只是淫秽出版物《捉拿》的投递点,《捉拿》的实际作者是江苏省淮安市的刘某某。
为了破案,办案人员前往四川、广东、江苏等省,从阿里巴巴、腾讯等公司获取了大量数据,利用大数据进行分析判断,最终搞定了案件的关键证据。
2017年11月21日,芜湖县公安局办案民警赶赴江苏省淮安市,在其住所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随后,芜湖县警方“亦步亦趋”,分别于2017年12月25日和2018年5月23日逮捕了犯罪嫌疑人何某、杨某某和林某某。
网上销售7000余本非法获利15万元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何某某、杨某某等人后,刘某某、何某某、杨某某等人也如实向警方说明了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称,他为了牟利,写了《捉迷藏》等书,先通过微博宣传吸引粉丝,再通过淘宝店铺销售。其中,江苏淮安的刘某某负责编书,何某某、杨某某在四川成都帮刘某某复印印刷,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排版校对图书。
截至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时,刘某某已通过网络销售各种淫秽书籍7000余本,非法获利15万元。
法院首先判处许多人监禁
2018年10月31日,芜湖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刘某某因制作、销售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被告人何某犯制作、销售淫秽物品牟利和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杨某某因非法经营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被告林某某因制作淫秽物品牟利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被告人葛某某因犯销售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
一审宣判后,刘某某、何某某等人不服判决,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好不要赚劣币。
我没赚到钱。人进去了!
同意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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