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2日,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胸前贴上“混合饮食奖”,并被拍照。其他员工被迫在朋友圈转发照片。这种管理伤害员工。
员工:公司内部处罚就行
9月10日,宝鸡一网友在微博上发帖称,位于宝鸡市真实家园世纪崔辉店的懒婆娘服装公司,为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拍照,并责令其他员工转发朋友圈照片。据说这些没有达到销售业绩的员工也会受到体罚,男性做200个俯卧撑,女性做200个深蹲。公司雇佣了第三方营销团队。同时微博配有照片。十名男女营销人员每人举一个牌子,上面写着“混合饮食奖”和“警告标志”。警示牌的一般内容是他们没有完成任务,拖拖拉拉,起到警示作用。
昨天网友告诉华商日报,他发微博是出于愤怒,照片是他的一个朋友在微信朋友圈发的。他问的时候朋友告诉他是第三方营销老师让他发微博警告没有完成营销任务的员工。
一名未完成业绩的匿名员工告诉记者,事发当天,十名员工均表现不佳,未能完成预期的销售任务,因此受到营销管理老师的处罚,并要求其他员工拍照并发送到朋友圈。他看到后很生气,和送他们去朋友圈的人吵架。该员工表示公司内部处罚已经足够,照片公开。虽然很快就被删除了,但他还是觉得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
商人:这一步已经被纠正了
昨日,宝鸡懒人家居公司市场部总监高放告诉记者,网上流传的安抚业绩未完成员工的警告确实有一定道理,但与事实有些出入。
事情的真相是,他们公司最近在做营销活动,已经聘请了第三方营销人员来管理员工。管理老师处罚了十名未完成任务的员工,并要求他们张贴“混合饮食奖”和“警告标志”,并实施体罚。老师的目的是激励员工努力,但是其他员工事后派朋友曝光实在不合适。照片发到朋友圈后,家装公司老板立即要求员工删除朋友圈照片,停止体罚员工,并与营销老师沟通。这个处罚确实是错误的,下面的营销方式也是纠正的。
宝鸡真家世纪崔辉店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说,这件事是由第三方家装公司做的,真的与他们单位无关。今后,他们将提醒企业科学管理和营销,以避免类似事件。
律师:《侮辱人格法》禁止陕西利港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亮认为用标语牌拍照并公开曝光是侵犯员工名誉权的行为。这种行为和游行一样,是对人格的侮辱。劳动法等相关法律也明确禁止。员工有权要求停止这一行为并消除影响。造成其他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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