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民范女士表示,由于工作表现突出,她最近被公司单方面解雇。因为公司单方面解除了她的聘用合同,结果是旷工。公司的做法让她怀孕快六个月完全无法接受。
范女士告诉记者,去年她来到了一家位于交通街的贷款公司工作,今年2月份发现自己怀孕后,妊娠反应特别强烈,特别是在三月份的时候甚至还出现了头晕和流产迹象,在医生建议之下,范女士决定休假保胎。令人头疼的是,公司竟然没有孕假,只有产假、孕检假、哺乳假。按照公司要求,范女士只能请了病假,并提交了医生诊断证明和请假条,可谁能想到,没过多久问题就来了。
6月17号,范女士收到公司"病假已请满"的通知。时隔4天,也就是6月21号,范女士就被公司告知,自己被解雇了,原因是旷工!这让范女士非常委屈,因为身怀六甲的她至今孕吐反应仍然严重,无法正常上班。而由于自己工龄未满一年,公司规定的病假只能请3个月,3个月之后范女士再也找不到其他的名目可以继续请假了。范女士觉得,这一切都是公司请假机制不完善所造成的。
范女士在找到公司的一位总监反映情况后,可得到的答案却是,这是在按照规定办事,不服可以打官司。那么,对于范女士在怀孕的过程中被解雇的情况,该公司的做法真的合理合法吗?对此,记者咨询了律师。
律师表示,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劳动者孕期和哺乳期期间,企业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除非劳动者自己主动提出。病假也好什么假也好是公司自己定的,但产假是国家法定的,因此公司的做法毫无疑问是违法了国家规定。目前,范女士已经申请了法律仲裁,范女士告诉记者,就算现在妊娠反应强烈,身体状态不佳,她和家人也会据理力争,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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