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你需要继承权才能继承,那么继承中继承的具体顺序是怎样的呢?法律咨询编辑整理了相关资料。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的继承顺序。根据《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爷爷奶奶,爷爷奶奶。继承开始后,由一阶继承人继承,而不是由二阶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确定了继承顺序之后,还需要知道继承的分配比例是多少。先从法律咨询系列了解一下。
法定继承分配比例是指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应分得的继承份额的基本标准。《继承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分配原则,应从以下两个方面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应相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平均分配遗产。本法所称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
2.在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相等。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在生活上有特殊困难,没有劳动能力的时候才能得到照顾,一旦具备这两个条件就应该得到照顾。
(二)对被继承人已经履行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不应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能力、有条件扶养的继承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应分割或者分割遗产,这是继承法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继承人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应分割遗产或分割较少:①继承人有能力、有条件赡养;(二)不履行扶养义务的;(3)继承人也可以通过协商不平等地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的范围主要是生活资料,也包括法律允许个人拥有的生产资料。
世界各国民法所确定的遗产的范围和价值,是从继承开始,即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的时间(见失踪死亡宣告)开始确定的。在我国,一般由继承开始地(即死者最后居住地或主要财产所在地)的继承人负责通知不在继承地的其他继承人、遗赠人和遗嘱执行人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遗产保护人应当负责保管遗产,不得擅自处置、隐匿或者侵占。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或者有些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但是继承人无行为能力,没有法定代理人通知和管理的,由被继承人生前居住的单位或者生前居住的基层组织或者公证处负责通知和保管遗产。
1.《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继承财产时可以按照怎样的比例分配?》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财产继承顺序及分配 继承财产时可以按照怎样的比例分配?》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096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