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1995年7月,世贸组织总理事会会议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观察员。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它的第143个成员。在加入WTO之后,我国从2002年开始全面下调关税。近日有消息称,我国入世15年保护期将于7月1号也就是今天到期,届时进口商品将全面下调关税。对此,中国商务部回应,早在2010年,保护期就已经结束。

到底有没有所谓的“15年保护期”,我国又到底是否已经完成了这个降税承诺?这些问题还要从15年前我国加入WTO说起。2001年12月,我国经过长达15年漫长且艰苦的复关和入世谈判,终于加入世贸组织,成为第143个成员。中国WTO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贸大学教授薛荣久表示,事实上,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每一个成员都应该保证其法律法规和行政程序与所负各协定对其规定的义务相一致,因此中国入世之后,需要逐步修正国内的经贸政策、法规,与WTO的规则相一致,这必然需要一个转换的过渡期。

此外,当时最严格也是最“难搞”的谈判对手美国要求中国自加入之日起,立即取消所有非税措施,并且大幅降低进口关税,而我国则要求要有一定的过渡期。在此之后中国做出了诸多的努力和调整,事实上,15年的保护期并不准确,很多行业和领域早已经完成了承诺。根据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中国对外贸易白皮书,截至2010年,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所有承诺就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今年六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从2001年1月1日起全面下调关税,分10年逐步实施。绝大部分进口产品的降税承诺在2005年1月1日就已经执行到位;而到了2010年的1月1日,所有产品的降税承诺履行完成。在这个过程里,我国平均的关税总水平从入世前的15.3%降到9.8%,这意味着早在五年前,我国所谓的保护期就已经基本结束了。也因此,在今年的7月1日前后,我国进口商品的价格不会出现大幅的下降,关税将保持基本平稳。

完成了全面降税后,是否意味着我国将被承认为是“市场经济地位国家”?这对我国又有哪些影响?

在今年6月,中国入世首席谈判代表、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龙永图就曾经公开表态,外界误读了中国入世15年的保护期。他说这个保护期确实存在,但那是保护西方企业的期限制,而不是保护中国企业的。其实早在当年中国入世谈判的时候,我国就坚持未来如果遭到反倾销和反补贴投诉的时候,执行WTO的反倾销协议和反补贴协议。但谈判对方却认为,中国并不具备他们所承认的市场经济体制,而将我国视为是经济转型的国家。

这两种认定到底有什么样的区别呢?根据WTO的规定,如果是市场经济国家,在确定补贴和倾销时的基准价格,就由商品在出口国国内的市场价格决定,也就是由中国产品自己本身的价格决定。如果是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就按替代国价格方法,也就是以第三国的产品价格来决定中国是否存在倾销和补贴。这种认定使我国在此后遭到了大规模大范围的不公平的双反调查。根据媒体报道,到2016年,我国将被自动承认为市场经济国家。

目前我们注意到,欧盟和美国似乎都对此持反对态度。这个重要认定是否能够实现呢?对外经贸大学中国WTO研究院院长屠新泉表示,WTO规定中并没有涉及到市场经济地位认定的说法,不过按照相关条款的规定,到2016年底,我国加入WTO15年时,无论成员国是否承认我国具有市场经济地位,都不得在对华反倾销中采取替代国的做法来计算倾销幅度,这也就是说即便到2016年底,美国和欧盟仍然不承认我国在反倾销时,也可以获得更公平的对待以及更低的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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