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濮阳市委书记吴灵臣、驻马店市委书记刘国庆受贿案接连开庭,备受各界关注。
随着反腐败的深入,对堕落高官的审判进入了“高峰期”。中共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对落马的厅级以上官员进行了怎样的处罚?据《金水路观察》(微信ID:zz金水路)报道,至少有两人被判死缓,另有至少12人被判无期徒刑。还有很多已经进入庭审过程,判决信息还没有发布。
河南商报大河客户记者/文
数据
三年内,有57名司级以上干部被判刑
根据河南省高级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以来,我省宣判的职务犯罪案件数据如下:
2013年,省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951起,判处罪犯2840人,其中厅级干部13人;
2014年,省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2508起,判处罪犯3599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3人;
2015年,省级法院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980起,判处罪犯2934人,其中厅级以上21人。
三年来,有57名厅级以上干部被判刑。当然,他们大多是河南省的地方官员,包括原广东省委常委、原统战部部长周、原湖北省副省长郭有明等被最高法任命到河南省各地受审的外国官员。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和媒体报道,《金水路观察》整理了这些部门官员的处罚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案例没有公开信息或者没有披露最新进展,因此梳理出来的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有些偏差。
谴责
第一部分,死缓
据金水路观察,自十八大以来,河南省已有两名厅级官员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王中道:洛阳高新区党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科级)
王忠道利用洛阳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的职务之便,索贿160万元,收受贿赂919.5万元、5.3万美元、价值67万余元的两处房产,为他人谋取利益。法院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任联军:周口CPPCC前副董事长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现,2003年底至2012年5月期间,被告人任联军利用职务便利,担任沈丘县委副书记、淮阳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偿还上一年度的欠款和不足的办公经费。购买字画、外出工作等。,挪用公款共计1229万元,归个人所有;他还利用假期、亲戚红白喜事住院、下属岗位晋升、承包工程等。,非法收受他人现金、银行卡、美元、黄金、房屋、手表等贿赂。500多次,总价值2293万元。2014年4月28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任联军犯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刑,缓刑两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乙部,终身监禁
据金水路观察,自十八大以来,至少有12名部门官员被判处无期徒刑。犯罪多为贪污贿赂,还有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明财产等。
这些部门官员大多受贿1000多万元,最高金额达近3000万元,挪用公款最高金额达6450万元。
以下部门官员均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全部个人财产。
1.周以忠:前开封市市长
周以忠在担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开封市市长期间,非法收受951.5万元人民币、55.2万美元、8.1万欧元、10万港元、1万加元、7万张购物卡和价值27.22万元人民币的两只手表。
2.吕清海:漯河市前市长
从7月9日吕清海全票当选到被省纪委双规,他只当了49天市长,被称为“寿命最短的市长”。
法院认定,吕清海在担任周口市副市长、神马集团董事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工作调整和承包工程方面的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03.1万元、港币200万元、美元1.9万元,其中金条、汽车等物品价值82万余元。到达箱子后,吕清海归还了所有的赃物。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财产150万元。
3.郑建民:原省烟草专卖局局长
郑建民多次收到他人的现金、摄影器材和房屋,折合人民币28,223,500元,又收到35,800美元和11,200欧元,要求他人支付人民币650,000元。
4.陈江和:原省委常务副秘书长
陈江和收到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7,262,200元,美元8,000元,礼品卡91,000元,手表5只,价值315,900港元。
5.胡志勇: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1年11月至2012年11月,胡志勇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70万元、美元6039.53元。
6.李永新:挪用公款6450万元
李永新在担任和美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向他人索取财物407.06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79.9万元;侵占公共财产290.4万元;挪用公款6450万元。判决宣布后,李永新拒绝接受,并提出上诉。省高级法院认为原判决正确,量刑适当。
7.李长玄:原中国粮库河南分公司总经理
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李长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案件。李长玄受贿1407.9万元、4.5万美元。此外,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8.李森林:原开封市委常委、原组织部部长
2001年至2011年的十年间,李森林利用职务之便,帮助相关人员进行晋升和调整,疯狂敛财。收到的现金和各种物品总值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
9.张晓东:安阳市委原书记
张晓东在担任安阳市委秘书长、常务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受贿2123万元、1万美元。据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晓东犯罪的主要类型是买卖官员。据新华网报道,张晓东收受贿赂的“种类”非常单一,都是现金。
10.朱:原平顶山市委副书记
2000年至2013年,朱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989.8万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7万美元,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4万元人民币以上的车辆。此外,他还挪用公款,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11.刘焕成:原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法院认定,2000年3月至2013年春节期间,刘焕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总价值为人民币964.22万元、美元29.55万元、英镑2.2万元。刘焕成拒绝接受上诉。在二审期间,刘焕成申请撤回上诉。
12.薛新生: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1年至2012年,被告薛新生收到购物卡(券),总价值为人民币10,163,278,000元,130,000美元,25,000港元,面值为人民币460,000元。
c部分.有期徒刑
至少有16名部门官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其中15人被判处11年以上有期徒刑。最短的是李烈阳,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1.赵薇:安阳市原CPPCC主席
在担任安阳市委副书记、安阳市CPPCC董事长期间,赵薇共获得财产473万元人民币、2万欧元和一辆价值28.15万元人民币的汽车。法院判处他12年监禁,并没收了100万元的个人财产。
2.张胜涛:安阳市原副市长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胜涛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3.曹玉生:原省粮食局局长
曹普生在担任新乡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省粮食局局长期间,受贿689万元,贪污公物440万元。法院判处他19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
2012年3月,河南省监察厅收到濮阳市嘉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退款60.5万元,曹普生弟弟曹莫佳退款370万元。曹普生不服上诉。河南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李烈阳: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
漯河市盐城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人李烈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金水路观察》(微信ID:zz金水路)发现她保外就医。
5.张英焕:三门峡市前副市长
三门峡市委常委、副市长张英焕因受贿700多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6.杨:周口原副董事长
杨因受贿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杨、先后受贿162人,受贿金额762.7万元,受贿5.4万美元,受贿房屋18万元,受贿手表3.667万元,受贿柜子4万元。
7.王熙凤:开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王熙凤受贿罪作出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熙凤有期徒刑15年。王熙凤先后受贿索贿354万元、2万美元。
8.王金山:原平顶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金山贪污受贿。王金山因贪污受贿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和14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9.孟忠泽:梅铮集团前董事长
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孟忠泽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523.21万元、美元5.5万元、欧元1500元。孟忠泽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10.刘洪涛:省住房和建设部前主任
刘洪涛在担任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许昌市委副书记、省科学院院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期间,协助他人承包工程、晋升职务,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28.5万元、2万美元、购物卡5万张。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他12年有期徒刑,但刘洪涛没有上诉。
11.谢连章:漯河市委常委、秘书长
法院认定,谢连章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贿赂408万元、购物卡40万元、1万元。被告人谢连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
12.赵连洲:原省卫生厅副处级干部
舞钢市法院公开审理了原省卫生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卫生监督司司长赵连洲(副司级)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挪用资金案。一审判处赵连洲有期徒刑16年,追回受贿赃款415588元,依法上缴国库。
13.李志民:原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经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李志民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4.朱:原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贪污罪判处朱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具有讽刺意味的是,2013年3月20日,朱向周口市纪委上缴了8.27万元。
据介绍,朱陈佳“报销”发票有三种方式:一是虚开多张发票;二、索要空白色发票,自行填写;三是买假发票。
15.王铁牛:原省政协副秘书长
王铁牛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7.8万元、1000美元。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王铁牛受贿罪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王铁牛受贿罪11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7.8万元、1000美元,上缴国库。
16.吴:集团原董事长
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他被判犯有贪污罪,判处10年监禁;被判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00万元;他被判非法持有枪支,并被判处一年监禁。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并处罚金200万元。一审判决下达后,吴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第四部分,已经开庭,没有发现量刑信息
在梳理中,《金水路观察》也遇到了一些已经开庭,但还没有判决的案件。
1.郭大欢: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
郭大欢受贿贪污案于2014年11月18日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审判从上午9: 30开始,持续到上午21: 30,法院宣布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做出判决。
起诉称,2005年至2013年,被告人郭大焕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28.61万元、美元5000元、欧元1000元。
2.胡玉成: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原秘书
2014年11月15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胡玉成受贿案,涉案金额1100多万元。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宣判。
3.刘国庆:驻马店市委书记
2016年3月30日上午,驻马店市委书记刘国庆在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开听证会。法院宣布该案件将在选举的基础上宣布。公诉机关指控刘国庆在2002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与他人合伙非法收受22人财物,共计人民币6799万元、港币10万元,其中单笔贿赂金额达人民币2000万元。
4.薛梦麟:原安阳市委常委
2016年3月30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薛梦麟受贿罪举行公开审理。周口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薛梦麟在2005年至2015年期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982万元。该案件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
5.王春安:原安阳新区管委会主任(副科级)
2015年12月30日,范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审理了王春安受贿案。公诉人指控王春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121万元、10.5万美元。
6.马怀林:原省人防办副巡视员空
2016年1月7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举行公开审理,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怀林犯有滥用职权、收受贿赂罪。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指控马怀林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358,045元。该案件将在选择性的基础上宣布。
7.连紫蘅:原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2015年7月24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连子恒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周口市检察院被告人:被告人连子恒非法收受现金914.8万元、美金28.5万元、购物卡4.5万元、丰田Previa商用车一辆。此外,被告人连子恒还非法持有他人送来的10支枪和800多发子弹。
至少有六人对判决提出上诉
据金水路观察,绝大多数被告都服从一审判决,但也有例外。
至少六名被判刑的法院官员已经上诉。从二审消息公布的案件来看,这些上诉有的被驳回,有的自行撤回上诉。
比如李永新,曹普生,王铁牛等。在他们上诉后,高级法院都认为一审判决是适当的,上诉被驳回。
而刘焕成在二审期间申请撤回上诉。
此外,和吴也表示会上诉,但二审消息尚未公布。
(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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