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部署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出了具体部署。
《实施细则》要求,要努力推进决策、实施、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和会议办理程序中,并动态拓展和定期审查公开内容。国务院各部门要编制目录,动态更新内容、科目、时限、方法等。选择全国100个县(市、区)围绕土地利用规划、拆迁安置、环境治理、扶贫救灾、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开展政务公开规范化试点。
《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政策解释。国务院发布重大政策,应当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权威性解释,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释人和责任人”。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解释”的原则,同步组织、审核、签署政策文件和解释方案、材料。对于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要利用好媒体,实事求是,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解读,做好政府与市场、社会的沟通。
《条例》要求对关切做出积极回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应对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及时判断和处置,做好政府舆情应对工作。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研究解决或调查处理后应及时公布。对于涉及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府舆情,必须快速应对,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
地方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带头积极发言。
《实施细则》要求加强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明确各级政府办公厅(室)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开放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加强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增强网站集群效应,形成一体化政府服务网络。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公开政务,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作用。
《条例》要求扩大公众参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部门要在更大程度上让公众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法律法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政策制定、实施和监督。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利的重要决策应当依法保密,通过征求意见、听证讨论、咨询咨询、列席会议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不断拓展政府网站网民舆情收集、消息处理等互动功能,积极利用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
实施细则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国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协调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事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与宣传部、网络信息部密切配合,引导和协调各大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主要商业网站,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效果评估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和考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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