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要求乘坐该车不得盈利
针对日前宣布滴滴和风车投产一事,交通部交通运输司司长徐亚华28日在交通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司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搞风车,同时要限制每天每辆车的乘坐次数。
徐亚华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风车业务,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平台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底线。审核并动态监控在线车辆的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从源头上确保安全;
第二,必须符合搭便车的性质。出行信息必须在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提前发布,出行路线相同的合体乘客应选择共享车辆。驾驶员的乘车行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仅与乘客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无偿互助;
第三,平台公司不能以搭便车的名义提供非法在线汽车服务。乘车应符合各地相关规定,每天每车乘车次数有一定限制;
第四,平台公司应对乘客投诉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首先承担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徐亚华表示,下一步,交通部将依托新交通业态协调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引导地方相关行政部门抓紧实施平台公司安全整改,严厉查处以搭便车为名组织非法运营的平台公司,促进新交通业态规范健康发展,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搭便车是共享服务商提前发布出行信息的共享出行方式,出行路线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共享服务商的客车,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免费互助。
用户评论:
1.《交通运输部要求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具体内容》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交通运输部要求顺风车不以盈利为目的 具体内容》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guoji/1158391.html